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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恐怖童郎 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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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虐边关的狂风,在二人相对时便彻底湮灭,仿佛它清楚,自己已不是这片天地的主角,至少目前不是。

    不知随风沉浮了多少年的黄沙,终得片刻安宁,静静地躺在故土之上,它也清楚,安宁只是刹那,暴虐,才是这片土地的主旋律。

    狂风,在等待重新成为主角的一刻,黄沙,在等待暴虐的奏响。

    二人,在等待对方的回答。

    可是谁都没有开口。

    因为无论是童郎还是邪天,都知道答案。

    马,是汗血宝马,是宋国第一世家许家少主许展堂最心爱的马,去年赤霄仙子四十寿辰时,童郎代师祝寿,曾远远瞥了一眼。

    枪,是杨家枪,是宋国最默默无名的杨家传承之枪,阳朔夜战时,老实的杨忠用它将邪天逼入顿悟极致二字的境地,邪天不会忘记。

    那么,对面的凄惨少年,就是邪天了,童郎如是想,心底暗笑自己虽走得慢,还是赶上了。

    “杨忠呢?”邪天没有去想,直接开口。

    童郎微微蹙眉,疑惑道:“谁是杨忠?”

    “这把枪的主人。”

    “哦,那老头,死了。”童郎恍然,随意说了句,后又笑着补充道,“那老头忒烦,被我一枪捅死了,所以,我现在是它的主人,很配。”

    邪天的右手微微颤了一下,血眸静静看着童郎,认真道:“杨忠是来杀我的。”

    “哦?新鲜。”童郎真的有些讶异,又疑惑道,“那又如何?”

    “你们不是一路人么?”邪天小脑袋微垂,用莫名的语气问道。

    童郎摊摊手,笑道:“抱歉,他没来得及跟我说。”

    “你很喜欢这把枪?”

    邪天的眸光再次转向长枪,眸光有些波动,没等童郎回答,就自言自语道:“杨忠也非常喜欢,所以他眼里只有这把枪,他人又老实,不会想到说这些,只会说这枪是我的。”

    “我听糊涂了。”

    “很简单的事情,你听不懂,我告诉你。”邪天重新看向童郎,静静道,“他是因这把枪而死。”

    “是。”

    “所以,你也会因为这把枪而死。”

    童郎一愣,旋即咧嘴大笑,赞道:“鸟为食亡,有道理!”

    邪天却摇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

    “因果。”

    童郎皱眉,疑惑问道:“你要为杨忠报仇?他是要杀你的人。”

    “不,他没杀死我,你杀了他,我要杀你。”

    邪天仿佛也明白自己这话很混乱,因果也有些不通,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又道:“我杀人很多,大都随手杀了,很少有让我产生杀念的人,你是其中之一。”

    这话很浅白,我就是想杀你。

    童郎点头笑道:“我听懂了,早说嘛,来?”

    “来。”

    邪天后退五步,拍了拍小马的脊背,小马有些不甘地嘶鸣一声,硕大的马眼狠狠瞪了瞪童郎,响鼻一打,哒哒哒跑出百多丈外。

    童郎将长枪插入沙土,双手抱拳,笑道:“赤霄峰,童郎。”

    邪天也抱好了拳,闻言一怔:“你就是童郎?”

    童郎也是一怔,失笑道:“我以为你知道。”

    “刚知道,不过无所谓。”邪天微微蹙眉,想了想又后退五步,这才抱拳道,“邪天。”

    “霸气!”童郎忍不住伸出大拇指赞道,“杀死你时,我会心怀敬意。”

    “用不着你的尊敬,开始吧,我等着吃晚饭。”

    童郎看了看尚未跑到头顶的太阳,失笑道:“还没到中午。”

    “杀你有点困难,所以时间会久一点。”

    “你伤得不轻,但好像还是很自信能杀死我?”童郎终于受不了邪天的自信,皱眉笑道,“就凭你用吸星大法,吸了黑水长老一身先天内气,并且还能动用少许么?”

    邪天很老实地点点头:“是。”

    “好。”童郎不再多言,提起长枪,回头瞥了眼远处翘首打量的密探们,转过头对邪天笑道,“无论是午饭还是晚饭,你只有到下面去吃了。”

    话音刚落,童郎右手一抖,凝练到极致的内气破体而出,化身天神。

    这一刹那,飓风起,却不是边关的狂风,而是来自宋国第一大派的睥睨天下之风,嚣张!

    这一刹那,黄沙扬,它因歌而舞,暴虐之歌并非肆虐边关多年的狂风,而是天神灭世的决绝,霸道!

    这一刹那,邪天毫不犹豫地闭上眼睛,压下心中从未出现过的恐惧,抛开脑海里被恐惧扰乱的思绪,放弃控制因恐惧剧烈颤抖的身躯。

    童郎,是自己从未遇到过的强大敌人!

    这是邪天在几乎失去全部意识之前,唯一的念头。

    所有人,都看到了在狂风中踉跄不稳的邪天……

    密探心喜,终于可以结束来回千里的奔波,好好休息一下了。

    小马暴戾,如箭一般射向战场,嘶鸣声中,满是不甘与愤怒。

    谢保讥笑,穷极一切心思要报复谢帅的人,却要死在谢帅前。

    郑语木然,不知道自己该想些什么,不该想些什么,但无论他想或不想,脑海里总有股莫名的力量,在书写一个即将送出的字。

    这个字,是死。

    送的人,是邪天。

    童郎脸上依旧带笑,他人生三大爱好,笑,赏宝,喝茶。

    他只喝赤霄峰之上千丈高、夹在冰山中那处绿地里采摘的茶,每年采摘的茶极少,炒制完只有三钱,他一年只能喝三次。

    茶很苦,苦得就像他日夜凝望冰山最高处,却始终没有资格踏足其上的不甘与失落。

    他只赏自己看重的宝贝,赤霄峰藏宝阁内的天下奇珍他看不上,一年难得下山一次的他,这次西行,却遇到了两件宝贝。

    宝贝很好,枪入手了,他爱不释手,马也快了,他也会爱不释手,直到他对枪和马失去兴致,然后赤霄峰后崖下的葬宝地,会多出一枪一马。

    茶少。

    宝贝也少。

    所以他最大的爱好,是笑。

    他笑得很灿烂,哪怕杀杨忠时。

    他笑得很自信,哪怕杀邪天时。

    他知道杨忠是汴梁杨家的人,因为枪上有一杨字,但心无顾虑,所以灿烂。

    他知道邪天是妖孽天才,因为他耳朵听得已起茧,却毫不在意,所以自信。

    他提起枪,朝前捅去。

    他捅破了嚣张的风,捅破了霸道的势,他最想捅的,是邪天的心,在此之前,谁拦他,他捅谁,哪怕这风与势因他自身而起。

    噗嗤!

    杨家枪自邪天左胸捅进,从左背刺出。

    然后。

    童郎脸上自信的笑,僵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枪不是捅进去的,而是邪天自动将胸口送过来的。

    此时,不知是不是因为穿心的剧痛,邪天睁开了血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