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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秋来农忙
中秋之后我们就忙了起来, 有很多活要干。首先是在玉米地里套种小麦。因为玉米地里两行玉米之间的缝隙不是很大,所以不能用牛来犁地, 于是这里的地只能靠大家一锄头一锄头地挖。而且玉米秆现在已经长得挺高了,我们在挖地的时候还要小心不要碰到玉米秆, 否则身上会被弄得痒痒的,身体差的还有可能过敏。
这下可把我给累坏了,不但握锄头的手疼,腰也疼。史明辉总是帮着我干活,可是即便如此,我的劳动量也还是挺大的。而且郁闷的是:我本来已经开始长老茧的手又被磨起泡了!
史明辉心疼地拉着我的手看,说道:“唉, 都怪我没有想到!早知道就不拦着你劈柴的。你的手干不惯农活, 本来去铲玉米地的时候已经长出老茧来了,不会受什么伤了,可是那之后我却拦着你不让你再干粗活了,没想到现在老茧消了, 你又开始长泡了。都怪我!”
我笑着收回了我的手, 说道:“没事的,没有上次那么疼了,过一个星期等泡全变成茧子就好了。”说着我握了几下拳,对他说道:“你看,根本不影响我活动了,只是看着有点儿吓人而已。”
其实我对刘丽霞说的那些苦也不是编的,刚开始铲玉米地的那一个星期, 我的手全起了泡,而且那些泡还都破了!把我疼得晚上都睡不好觉,动一下都疼得很,也不敢碰水。直道那些泡全变成老茧了才好了一点儿。不过那个时候我身上有一种叫“百雀羚”的雪花膏,虽然不像药膏一样可以治疗,但是也好歹能缓解一下,现在却都用完了,唉,早知道就带它个十盒八盒的。
正说着呢,吴梅跑了过来,笑呵呵地打趣我们道:“哟,正甜蜜着呢!”我和史明辉都觉得不好意思,一人后退了半步,拉远了我们的距离。
吴梅笑着说道:“嘿嘿,还害羞呢!晓雯,快回去吧,有你的信!”
“真的!”我十分惊喜,一定是宋叔叔给我回信了!于是立马跑了起来,速度居然比史明辉还还要快。
拿到信以后我很激动,我刚到这里以后就给宋叔叔写了一封信,和他报一下平安,免得他担心我。后来过国庆、中秋的时候我也给他写过信,向他问好,也给他写我们这里是如何的热闹,我在这里是如何的担心,让他知道我过得很好。可是让我遗憾的是我一直都没有收到他的回信,现在终于收到了!
迫不及待地打开我的信,发现这是宋叔叔对我第一封报平安信的回信,信里说他知道我平安到了云南很开心,让我在这边好好地干,他会努力帮我爸爸把事情搞清楚的,争取能让我早些回去。还告诉我他收到信的时候已经九月中旬了,估计信寄到我这里的时候快要中秋节了,于是先预祝我中秋节快乐。
我笑了,还是宋叔叔有经验,知道信件从上海寄到云南很不容易,要花不少的时间,于是早早就祝我中秋节快乐,现在我收到信的时候中秋虽然已经过了,但也离得不远。可是我呢?国庆都过了才在给宋叔叔写的信里住他中秋快乐,等他收到信的时候都已经是冬天了吧?
一个多月都没有收到宋叔叔的回信,其实我的心里还是很忐忑的,害怕宋叔叔因为忙而没有时间给我回信,更害怕宋叔叔已经忘了我了……
现在一切都好了,知道了宋叔叔还是关心我的,一下子就像有了主心骨一样!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是浮萍了。好好地把信叠好、放好,我得把它好好地流着,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文物呢,嘿嘿。
我和史明辉的关系虽然进了一步,从朋友变成了恋人,但是也仅此而已。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长,而且我对“爱情”这种东西深怀戒心,还不能把他当成家人、亲人。
虽然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虽然已经决定了没有什么重大情况就要和他一条路走到底,可是我毕竟是从那个分手很简单、离婚也不难的时代来的,本身学的还是法学,见多了身边的例子和案例,知道这种男女之间的感情很不靠谱。
两人即便谈了几年恋爱,可是觉得彼此不合适了,于是分手。即便是结婚了,也有人很快离婚的,然后撕破脸来争家产,亲人变仇人,在法庭上大肆辱骂对方的有,更有甚者还会大打出手。即便是结了婚几十年,有了孩子,甚至有的还有了孙子,但是又怎么样呢?好多男人还不是会找小三。你陪了那个男人那么多年,为他洗衣做饭、生儿育女,苦都吃尽了,可是等他又了钱、有了权,立马去找年轻漂亮的,把你一脚蹬开,你又能有什么办法?
虽然我前世的家很幸福,爸爸妈妈都很疼我,可是也没有改变我对男人、对爱情、对婚姻的不信任感,我总觉得爸爸妈妈比我以后将要组成家庭的那个人亲,因为他不可能像爸爸妈妈这样无条件的爱我的。所以我老琢磨着以后结婚不能太吃亏,不能傻傻地一心为那个男人付出,一定要留好自己的后路,即便是离了婚也能自己好好地过下去。
史明辉很好,我承认,他现在很喜欢我、对我很好,我也感觉到了。但是他在我心里依然没有家人那么重,他是我的情人,我和他恋爱觉得很幸福,可是万一什么时候离开了他也不会过不下去。即便有一天他真的变坏了,背叛了我伤害了我,我也只会震惊,不会崩溃,我还是会一个人好好地过下去的。
因为这几天活很重,所以我都是在吃完晚饭之后倒头就睡,没有时间和精力和史明辉去谈情说爱什么的,好在他也没有抱怨过。而且其他什么去芒市镇逛、去邻村赶摆的活动我也都不参加了,有时间就待在家里休息,如果再有精力的话就看看书,标准的宅女一个。
某天早上,在抗着锄头去下田之前,史明辉偷偷地把我拉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了一盒“百雀羚”和一盒“绿药膏”塞给我,对我说到:“晓雯,这个绿药膏是消炎的,你把它抹在手上,泡很快就会消的。还有这个雪花膏,是我看见你的那个擦完了,特意去买了,你留着用。”
手里捏着史明辉给我的这两盒东西,说不敢动是假的。他并没有什么钱,要买这些东西每一分每一厘都是他自己辛苦挣来的。而且这个年代物资很缺乏,尤其我们又是在这样落后的边疆,就算你有钱都难买到东西呢。他为了给我这两样东西肯定花了不少力气吧!再想到他为我做的笋叶帽,塔扇叶衣,还有他给我编的小桌子……
他对我太好了,而我呢?反观自己,好像从没有想过为他做些什么。我凭什么心安理得地接受他对我的好?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不劳而获,我以后要对他上心一点儿,对他好一点儿,不然等他觉得他的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觉得受不了了的那天,他就会离开我的。
他见我愣愣地,就问道:“晓雯,你怎么了?不喜欢吗?”
我摇了摇头,对他说道:“不是,史大哥,我很喜欢!你对我太好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你。”
史明辉乐呵呵地说道:“瞎说什么啊?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为你做这么一点点事难道还要图你的报答不成?以后别和我说这么见外的话啊,再说我可要生气了!”
我狡黠地笑了一下,踮起脚尖“啵”的亲了他的脸一下,看见他的脸“蹭”地变成了一块红布,然后我笑着跑开了,去追下田的队伍去了。
自从和他确定了关系以后,我和他只是在那天晚上有一个拥抱而已,平时都严守界限,连拉手都很少有,并没有什么别的进展。今天我这么亲了他一下,已经算是突破性的进展了。
隔了好一会儿,他才追上了走在队伍最后面的我,偷偷地抓住我的手。我并没有拒绝,反握了一下他的手,他把我抓得更紧了。偶尔有人从对面走过来或者是友人转过头来和我们说话的时候我们就会默契地把手放开。然后等没人看见的时候再把手拉在一起。
一路上我和史明辉都没有什么交谈,可是我却觉得这样的气氛很好。虽然没有说些什么,但是我觉得我们的心却拉近了。心里怦怦直跳,在这个年代谈恋爱真是太刺激了,随时都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和做间谍似的。不过,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好不容易把小麦种完了,又到了收水稻的时候了。于是,我们每人拿着一把镰刀在地里收割了起来,虽然割的时候很有丰收的喜悦,可是没多久腰就受不了了。我不时地直起腰来歇会儿。
割好的谷子被我们堆成了一个一个的谷堆,有果实的那一面放朝里,杆子就露在外面,堆成一个圆锥型。等到堆得很高了,再把顶盖上,这样可以防雨。看着一个个的谷堆,我心里有喜悦,也有恐惧,对史明辉说道:“明辉,我们接下来还得把打谷子吧?”史明辉心疼地看着我,然后摇摇头对我说到:“不用了,先堆在这里,等冬天的时候再打谷子,以后几天可以休息了,这段时间来可把你累坏了吧?”
我撅着嘴点点头,既然和他关系近了,所以我也不在他面前演戏、强撑了,累了就累了,烦了就烦了,恼了就恼了,时不时还和他撒撒娇。
心中叹了口气:我们来这里还真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了”,因为我只有到了这里以后才深刻地明白了什么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