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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你媳妇儿身材不错

作者:爱吃辣的小羊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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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母沉默才一瞬,“乡下姑娘啊……”

    很快,她又释然道:“结婚的事情本来应该我来操办的, 如今……我出不去……”

    她叹了口气,“你给了人家多少彩礼?”

    “五千。”

    “五千……是有点少了……”

    沈清霁心头一紧,“母亲,太少了吗?”

    沈母:“咱们家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若是放在从前,这点钱确实有点小家子气,不过……如今能拿这么多,已经不错了,你肯定辛苦。”

    “我不辛苦。”

    沈母抿了抿唇,“对了,三金呢?你有准备吗?”

    沈清霁摇头,“买不到,也没有那么多钱去买。”

    沈母也料想到了,她小声道:“去你外祖家的祖屋看看,那里有我给未来儿媳妇留的东西,就把那些当做三金吧。”

    他没想到她竟然早就安排妥当了。

    沈清霁心头酸涩不已,“谢谢母亲。”

    沈母摸了摸他的头,犹豫片刻,问:“他……有消息吗?”

    沈清霁愣了一瞬,随即摇头,“母亲,我相信父亲……他一定不会扔下你不管的……他肯定……有苦衷。”

    沈母点点头,“我当然知道,我是怕……怕他出事……”

    母子俩都沉默了。

    两人没有说太久的话,时间就到了。

    沈母依依不舍的抓着儿子的手,“阿宝,如果下次有机会,把你媳妇带来给我看看。”

    “好。”

    离开时,沈清霁眼圈泛红。

    收敛心绪,按照沈母说的,他去了一趟外祖家。

    外祖父外祖母两年前就去世了,曾经那么风光的人,临死前,只能蜗居在一个小屋子里。

    这么多年,这个小屋子上着锁,没有人来过。

    沈清霁进来后,熟门熟路地进了门,在卧室的床底下找到一个暗格。

    暗格里放着一个做工精巧的木盒子。

    母亲曾说那个翡翠镯子便是唯一的东西了,没想到……

    也不知……这些东西是她什么时候藏到这里的?

    竟然谁也没说。

    盯着盒子看了很久,他才打开看了看。

    里面放着两个做工格外精美的黄金镯子,拿起来沉甸甸,两只估计就有快一百克。

    除了镯子,还有一对沉甸甸的黄金耳环,一条黄金玫瑰项链,一副黄金发钗。

    这些东西加起来,恐怕得有三百克……

    他高大挺拔脊背忽然弯了一下,也不管屋里脏不脏,直接坐在了椅子上。

    在这里待了许久,他才将这套首饰藏到怀里,出了门。

    自从他下乡后,堂姐待他很好,时不时会给他写信,寄东西。

    沈清霁打算去大伯家看看。

    表姐一家没有受到牵连,日子倒是还好。

    大伯是一个面粉厂的厂长,生活很舒服,表姐在医院当医生,而堂弟则去当了兵。

    了解了一下他们的近况,说了要结婚的事,大伯还给他塞了五百块钱。

    他没要。

    他只是在这里吃了一顿饭就走了。

    他离开了,沈大伯叹了口气,“没想到, 小霁竟然就在乡下结婚了……”

    表姐眉头紧锁,在她心里,她的小表弟从小就风光霁月,根本就不是在乡下待着的人。

    她也从没想过他竟然会在乡下结婚。

    她心里闷闷的,只觉得可惜,好像那个长得漂亮,聪明,矜贵得如同玉一样的少年突然就蒙上了一层灰。

    若是这世道永远这样,他是不是就再也不会有闪闪发光的一天了?

    沈清霁并不知道他们心里想了些什么,他来这一趟还有更重要的事。

    “芳姨,在吗?”

    “芳姨?”

    听见敲门声,元敏芳疑惑地开了门。

    看着门口这个高大挺拔还格外帅气的年轻人,她愣了愣,“小同志,你干什么?有事找我?”

    沈清霁脸上露出淡淡的笑,“芳姨,是我,清霁!”

    元敏芳眼眸陡然放大,仰着头仔细打量他的脸,看清楚,确实是他,她瞬间红了眼眶,“宝儿!你怎么……怎么……你长大了……我都认不出了!”

    她连忙拉着沈清霁进屋,双手扒拉着他的手臂,他的脊背,“长大了,我们小宝儿长大了!”

    沈清霁无奈地笑着,“芳姨,既然知道我长大了,就别叫我小名了。”

    “那怎么行?你就算八十岁了,在芳姨心里也还是可爱漂亮的小宝儿!”

    他叹了口气。

    罢了,喊就喊吧,也没什么机会听,听着竟然还挺亲切的。

    “芳姨,我今天其实是有事来找你。”

    元敏芳:“我猜到了,你去了那么远的地方,回来一趟,现在又没到过年,不可能那么早回来的,什么事。说吧。”

    “芳姨,我要结婚了,今天来是想让你帮我给她做身结婚时穿的旗袍。”

    元敏芳做衣服的手艺格外好,刺绣技艺也相当精湛。

    元敏芳猛地站起来,“结婚?!你就要结婚了?!”

    沈清霁点头,“嗯。”

    他认真和她说了说夏云禾的事儿。

    他讲着,眼底泛着淡淡的光彩,元敏芳不由得动容。

    上次见到这孩子的时候,他死气沉沉地,她还担心。

    如今想来,这孩子能变成这样,估计还有他那小媳妇儿的功劳。

    “都要结婚了,竟然才来,也不知道给我写封信!给我写信了,我可以提前做, 结婚的旗袍要好好做。”

    沈清霁:“我们决定的很突然,腊月二十六就结婚了,我打算在这边待十五天,十五天够吗?”

    元敏芳:“别人肯定是不够的,但你自然没问题。”

    两人聊了一会儿,元敏芳便开始认真起来,“把你媳妇的尺寸告诉我吧,这些日子你别自己在外面跑,在芳姨这里住,成不成?”

    沈清霁没拒绝,元敏芳曾经是他外祖那边的人,虽说算是保姆,可和沈母一起长大,两人算是姐妹。

    小时候,他总是缠着元敏芳,偶尔会在她家里住好几天。

    “芳姨,你放心,我这几天日日来烦你!”

    “这才是我们小宝儿!快说尺寸!时间就是金钱!现在我可不能再继续和你浪费时间了。”

    沈清霁笑着报了夏云禾的各项尺寸。

    听完,元敏芳沉默了一下。

    沈清霁疑惑:“怎么了吗?”

    元敏芳轻笑道:“你小子,媳妇儿身段可真不错,我很少见过这么完美的尺寸,你呀,有福啊!”

    沈清霁懵了一下,面色染上一层淡淡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