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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宪洲本想让卫奕信或者小劳伦斯把自己引荐给女王,可惜女王行色匆匆,跟卫奕信等人握握手,寒暄都没来得及便匆匆离开了。
元宪洲又陪着薇薇在港九待了两三天,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后,才一起飞回了兴都。
元宪洲希望薇薇能多休息几天,他可以帮薇薇关照工厂,顶多延迟到米国几天。但薇薇坚决不肯,一回到兴都就投入工作。
元宪洲心里清楚薇薇想埋头工作忘记悲伤,也就不再劝她了,只是叮嘱翠翠等人在元宪洲离开后多关心关心薇薇。
此时,元宪洲的签证已经办妥了,他和肖蝶一起与家人道别,然后飞往纽约。
肖蝶交换的大学叫布鲁克林大学,在纽约的北郊,据说有地铁直达,估计就跟燕都的hd区、ft区之类的。
下了飞机后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肖蝶带了三个大旅行箱子,元宪洲带一个,两人拖着四个超大旅行箱坐地铁那不遭罪了吗,而且时间有点晚了,不如打个车子抓紧时间赶到学校。
但奇怪的是,元宪洲一连叫了几辆出租车,当司机听说要到布朗克斯区时,都纷纷摇头拒绝了。
“妈的,他们拒载!”元宪洲忍不住怒骂。
“估计就跟燕都似得,一听说到远郊区都不爱拉。”
眼看到傍晚了,天黑再到学校恐怕不太方便,元宪洲和肖蝶万般无奈只好拖着四只大箱子去赶地铁。
估计是赶上上下班高峰了,地铁里的人多得像蚂蚁一样,跟二十一世纪的燕都有一拼。
而且米国人也不那么将秩序,好好排着队呢,车子一来就东倒西歪了。
接连四辆车元宪洲和肖蝶都没能上去。
第五辆车进站了,还没停稳,元宪洲冒着生命危险冲过去,正好怼在门前,没等乘客下完就往上挤,肖蝶也在后面紧紧跟着,最后两人四个箱子终于上车了。
他们的箱子太大了,一个箱子都能顶两个人的位置,上车后,众人纷纷向他们投来嫌弃的目光。元宪洲索性把四个箱子推到一块儿,让肖蝶坐在顶上,甚至可以把两条腿都拿上去。
到了中央公园后,拥挤的状况渐渐好转了,又过了两站地,车厢渐渐空起来。
但元宪洲转头向四周看去时,却大吃一惊。
车厢里已经没有白人了,不是黑人就是墨西哥人。
这下元宪洲顿时明白了,为何出租司机不爱往这边跑,并不是这边荒僻,而是因为这边黑人多,治安不好。
元宪洲连忙把自己观察到的情况告诉肖蝶,肖蝶却不以为然:“咱们大工街不一样吗?市内的人还觉得咱们大工街的人野蛮呢。”
元宪洲虽然觉得肖蝶说得有道理,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偷偷看几眼,一个又高又壮的家伙正用挑衅的目光盯着他。
强龙压不住地头蛇,更何况元宪洲根本不算一条龙,最好的办法就是别与那家伙对眼了,就当他是野地里一只鬣狗好了。
元宪洲多少知道一点米国的情况,所以身上只带少量的现金,需要钱的时候就用旅行支票和在港九办的维萨卡支取。如果有人过来抢的话,元宪洲就乖乖把钱交出来好了。
可他很快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另有两个人盯着肖蝶。
肖蝶穿着牛仔短裤,坐在箱子上时,腿也放在上面。
肖蝶不算特别白,只能算中等偏上吧,要是跟薇薇比起来都算是微黑的。
可黄种人的肌肤比黑人和白人都要细腻,肖蝶的腿又格外的修长紧致,放在箱子上的确有些扎眼,连元宪洲天天看都有些垂涎三尺,那些黑家伙又能好到哪去。
元宪洲偷偷提示下肖蝶,肖蝶连忙从箱子上下来,正好有人下车让出座位了,肖蝶过去坐了下来。
但那几个黑大个儿还是一会儿盯着元宪洲看看,一会儿又盯着肖蝶看看。
肖蝶没觉得怎么地,元宪洲心里七上八下的,反复思考着一旦这几个家伙图谋不轨的话该怎么对付他们。
元宪洲怀里有把弹簧刀,在港九花几百块软妹币买的,钢口绝对好也绝对够锋利。
打架这事儿吧,不完全靠力量,更多的时候得靠勇气、靠胆识。
唯一的麻烦反而是肖蝶,要真干起来的话,她肯定上,怎么劝都不带跑的。
就这么心事重重地,终于到站了,两个人拖着箱子下车,往地铁站外面走。
果然不出所料,那几个家伙也下车了,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
元宪洲紧张兮兮地提醒肖蝶,肖蝶哼了一声:“敢上来拿箱子砸他们!”
地铁站里面总体还好,人来人往的,谁也不敢轻易动手,可到了出站口,元宪洲就更紧张了。
外面一片漆黑,真跟到了乡下似得。
眼看那几个黑大壮走了过来,元宪洲不由自主将手伸进怀里,握紧了弹簧刀。
“嘿!那是接咱们的车子。”
不远处,一个面包车旁有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歪歪吧吧的“欢迎”。
元宪洲和肖蝶一起拖着箱子往那边走去时,几个黑大壮也说笑着经过他们身边,往别处走去了。
看来有点神经过敏了。
接站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白人女子,开车的是个墨西哥大叔。
上车后,车子却没发动,原来还要等一个人。
元宪洲跟白人女子搭讪:“学校附近能租到房子吗?”
白人女子叹息:“还是住在学校里吧。”
看来学校周边是不太安全啊。
等了十几分钟,又一个身材娇小的黄种人女孩走过来,元宪洲以为她也是华人,估计是江南一带的。可她过来没说话先鞠躬,一下就暴露了霓虹国的身份。
车子开动起来了,走了十几分钟便进校区了,在宿舍楼前停下来。
宿管的人过来领着大家进去,给肖蝶和霓虹国女子安排房间,两个人被安排进一个房间。
房间还算不错,四人间,不是上下铺。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
房间里此时已经住进两个人了,一个是宝岛的妹子,一个是吕宋的妹子。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和肖蝶一起出去吃饭,想顺便聊下接下来的打算。
霓虹妹子也跟了出来,用蹩脚的英语跟肖蝶打招呼,然后三个人一起向食堂走去了。
大食堂此时已经不供应饭菜了,旁边的小餐厅还开着,不过基本都是麦当劳那一类的东西,三人随便点了些,一起在桌前坐下来吃着。
“要不,换个学校吧。”按照规定,交换生是可以择校的,就算不能到纽约市内,到其它州市内也要好过这片黑人区啊。
肖蝶却不在意:“没事的,我们注意点就好了。”
都怪元宪洲事先对米国、对纽约了解不多,不然光看到布鲁克林这几个字也会知道这一片不是什么好地方。
可既然肖蝶坚持,那也只能将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