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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深夜约会

作者:过路人与稻草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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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时分,胡喜喜辗转反侧睡不着,起身翻看这两天的杂志,每本都是用她和陈天云牵手的照片做封面,照片中的他俊逸非凡,是理想的白马王子,当然,是人家的。托着腮凝想了一会,西潮镇上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中回放,那时候总感觉他对自己是有那么几分情意的,但回来的时候两人却疏离得如同从不相识的陌生人,尤其如今更是到了相见如冰的地步,她回来他躲着,他回来她躲着,就像永世不能相见的木棉树花与叶。

    起来倒杯水喝,睡觉前她把珠子放在盒子里,否则整间屋子如同白昼,想不失眠也难啊。

    一拉开门她便恨不得马上缩回房间跳上床躲着,从走廊看过去之间大厅里灯亮着,陈天云整个人窝在沙发里,燃着一根烟,听到开门声的他抬起头看过来,青烟萦绕着的他带着几分忧郁,他似乎还喝了一些酒,脸上有些红,是那种酒后的绯红,胡喜喜心中一紧,他可是遇到什么烦心的事?

    陈天云凝视着她,目光迷茫,看清了她又下意识地逃避,胡喜喜走也不是,退也不是,只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爱情,她没经历过多少,自然不知道如何应对眼前的困局。

    “过来。”陈天云低低地说着,口气里有无庸置疑的命令意味,也许能说出这样一句话他已经有了不管一切的冲动。

    胡喜喜迟疑了一下脚步,终究还是提起腿慢慢地走过去,还没走近他便闻到一阵酒味,她不禁蹙眉,他到底喝了多少酒?茶几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了好几根烟头,并没有酒瓶,也就是他并非在家里喝的。

    叹息一声,她缓缓道:“喝酒伤身,以后别喝太多。”

    “饿吗?”他没有应答,反而盯着她问。她愣了一下方记起自己今晚没有吃饭,不由得下意识摸摸肚子,陈天云站起来走到她身边:“现在深夜,外面的记者也没有蹲守了,我带你去吃东西。”

    不能答应,好不容易划开的距离可不能功亏一篑,她在心底义正词严地拒绝了,然而出口的却是十分欢欣的语言:“好啊,去哪里吃?”

    淡淡的笑从他唇边溢开,眉头慢慢舒解开来,不知道为何,看着他笑,她的心仿佛被狠狠捅了一刀,有些痛不欲生的感觉,原先他就该是这样的,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忧郁?是她的出现还是他心底的犹豫?

    陈天云,只要你高兴,我可以不在乎我的感受。那一刻,她这样对自己说。

    出门口的时候,他忽然牵住她的手,她心中微荡,不由得飞快看了他一眼,虽然不知道他想怎么样,但她知道即便是地狱,也愿意和他一起去闯了,原本她的性子就是这么不顾一切的。

    暂且把一切都放下吧!

    “我来开车。”她兴致勃勃地看着自己的名车。

    “你的三轮呢?咱蹬三轮去。”陈天云拉着她一路小跑到鱼塘后的帐篷里,她的小三轮就是安放在那里。

    “你会蹬吗?”胡喜喜惊奇地看着他,“这可是技术活。”

    “什么技术活?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天天蹬。”陈天云话出口马上沉默了一下,胡喜喜惊愕地看着他,分辨他话里的真伪,但见他脸上的一抹不自在便又即刻说了:“那还等什么?快去啊。”

    “你带我去还是我带你去。”胡喜喜把三轮拉出来,扬起脸问道,温润的月色淡淡流泻在她脸上,有一种柔和温善的光,星眸流转,风情万种。

    他一时迷惑,此刻的她看起来如此熟悉,他低低地呼喊了一声:“阿喜。”胡喜喜一阵心慌,他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她是清醒的不是?遂把笑容一再放大,声音也放大,“我带你吧,你喝酒了,我可不想你醉酒驾驶啊。”

    陈天云淡淡地笑了一下,先前的迷离慢慢散去,“不,我没喝醉。”他走到车头,伸出手对胡喜喜说:“上车吧,我的女王。”半是认真半是嬉闹。

    胡喜喜把手放在他手心里,正想用力跳上车,却不料他忽然用力一拉,她整个人便跌倒在他怀里,还不待她站好,他便低头搜寻她的樱唇,她全身发软,用手撑住他的胸膛,他带着酒气的唇迅速覆上她,脑袋一片空白。

    球球咆哮着从狗屋里冲出来,庞大的身躯跑几步便在地上滚了几圈,两人马上分开,一脸尴尬地看着球球,球球警觉地看着两人,是拉三轮车的声响惊醒了它,在它潜意识里,拉三轮车便是上街,那它也要一起去,故连忙冲出来狗视眈眈。

    若是它知道弄糟了主人的恋爱大事,估计球球会愧疚至死。

    “好好,带你去,别吵,一会吵醒了老爷子,咱谁也别想去。”胡喜喜连忙低头哄着球球。

    楼上忽然亮了灯,老爷子站在阳台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们,面无表情地说:“已经吵醒了,怎么办?”

    胡喜喜与陈天云无奈地相视一眼,看来今晚想偷情是不行了。胡喜喜无奈地说:“好吧,我请大家吃夜宵。”

    “我才不去,给我打包,我要睡觉。”老爷子嘴角含笑,他站在阳台已经很久了,要不是不识相的球球,估计还能看到点三级版的戏码呢。

    “厄,好的。”陈天云为怕他反悔似的,连忙抱起球球,对胡喜喜说:“开车去吧,快点。”

    “哦,好的。”胡喜喜没想到剧情急转直下,不过以老头往日黏人的功夫,这一次居然自动说不做跟尾狗,实在有点出人意表。

    两人一狗跑向陈天云的越野车,把球球往二排一丢,两人都身手敏捷地上了车,方才的尴尬不自然全部没有了,两人相视一眼,会心一笑。

    “去哪里吃?”胡喜喜扣好安全带问道。

    “御水华门!”陈天云神秘一笑,“你别以为是什么大酒店,其实是一个大排档。”

    胡喜喜哭笑不得,“我知道!”她带过楼德华去吃过两次,他都说里面的东西好吃,还和服务员照相放上微博了。天啊,希望服务员不会认得她。

    “你知道?带着球球也不能去什么高级餐厅,况且餐厅也早打烊了,只能去蹲大排档。”陈天云兴高采烈的说,那地方他经过很多次,每一次里面都人声鼎沸,从档口几乎摆到路边去。当然他还没下车去吃过,好几次跟尤倩儿提起说要进这里,尤倩儿都一副鄙夷的神情说:“垃圾食品!”当然,她是忘记了多年前,她渴望的就是每天都能到御水华门吃饭的。

    “我还没去过,以前总想找人陪我去,但你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么吵杂的地方。听古乐说,里面的东西很好吃的。”陈天云有些兴高采烈,那笑意竟有几分小孩子吃到糖般满足。

    “确实不错,风味十足。”胡喜喜看着车子驶出铁门,心里莫名欢喜,笑意一直挂在脸上。

    球球汪汪了两声,打断两人暧昧的气氛,陈天云看着胡喜喜笑了一下:“球球这段时间瘦了很多。”

    “是啊,运动量增加了,每天都跟着我跑步,我不在家的时候老爷子也牵着它出去溜达。生命在于运动对狗而言也是一样的。”

    “球球跟了你们很多年吧?”陈天云忽然有些好奇胡喜喜与冠军对球球的感情,在他们母子心目中,仿佛球球不是一条狗,而是他们的一位家庭成员。

    “嗯,许多年了,在冠军五岁的时候就来了,到现在刚好十年。那时候我的事业很忙,白天不在家,晚上很晚才回来,只有球球陪着他。球球是富人家丢出来的杂种狗,是妈妈刚去世后,我和冠军在富人门口捡回来的,那时候又瘦又脏又凶,冠军想上去抱它,它还差点咬了冠军一口,我一脚把它踢飞,本以为必死无疑了,想不到它在地上滚了几个圈又站了起来,凶恶地看着我。那时候我便决定要养它,不为其他,就为它那股凶恶劲,能帮我保护冠军。”胡喜喜沉浸在回忆中,当然此时的球球完全没有了那是的嚣张气焰,甚至让它对敌人吼几句都不敢了,岁月消磨人的斗志,连老狗都不例外,它已经开始怕事,要胡喜喜反过来保护它了。

    时间的事情大抵就是这样,如同养儿防老,不就是期盼着有一日自己再也不能灵活行走的时候,有儿孙在自己身边陪伴着笑看风起云涌吗?

    “你们很有缘分。”陈天云心疼她与冠军,那段日子他们过得有多苦自己是完全无法想象的,只能从她偶尔提起的往事中搜寻到一丝痛苦,上帝不会放弃坚强不屈的人,她今日的成功是她努力得来的,她用自己的眼光和智慧书写了一个传奇故事。

    “但是,球球它已经开始衰老了。”胡喜喜的声音有些黯然,她比任何人更无法接受这件事情,“它今年已经十岁了,很快就十一岁。”也就是意味着她在倒数它的生命。

    球球像是听懂胡喜喜的话般,低低地吠叫了几声,胡喜喜转身摸着它的头,它如今瘦了下来,和小花猪没有太相像,却更显得不伦不类。若是再瘦些,它是一条很帅的斑点老狗。

    陈天云不知道说什么,对于胡喜喜的一切,他总觉得无能为力。

    这样的更新真不给力,连带我都不好意思起来,我可是承诺了最起码两更的,三天两天停电,真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