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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 斯人若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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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崇拜过一个人?

    年少时的热血总是以青春为代价,燃烧了自己,却也未必如愿。

    我叫范小圆,今年,4岁。在14岁的时候,我有一个很崇拜的人,我喊她老大。她真的很神奇。

    之前看大话西游的时候,里面的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彩云霞来娶我。

    但是对我来说,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盖世英雄是她,她的名字很好听,林玥。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小小年纪的她比我勇敢好多,哪怕身处低谷,也依旧骄傲得像个女王。

    在遇见她以前,我从来都不知道生活还可以这么精彩。我们可以一起滑雪,一起溜冰,一起打坏人,一起逃课,一起恶作剧……

    若是有人欺负我,她一定二话不说冲上去为我报仇。她教会我很多为人处世的立身之法,但是后来,好像都被我用回到她身上了。

    是的,后来……这个词语真是让人难受,因为它意味着很多你在意你憎恶的事物,再也回不去。

    我想想,是从什么时候我们的关系开始有了缝隙的呢?

    大概,是那个人的出现吧。

    林玥向来性情淡漠,无论多大的事情都激不起她的半分情绪,唯独我。

    她会在我面前笑,会朝着我做鬼脸,会一脸纵容地对着我无可奈何地摇头……可是这一切,在那个人出现之后,全都变了。

    她开始变得喜怒无常,我逐渐捉摸不透她的喜好,好像之前的一切美好都离我远去了。我记得很清楚,她喜欢吃辣,不喜欢甜食。但是如果是他递给她的,她都会笑纳。

    怎么会这样呢?我开始变得不甘心。

    人呐,总是贪心有余,明明最初只想要一方手帕,但被时间推着走的我们,开始渐渐不知足,为什么不能再多一点呢?我下一次应该就会满足了吧。

    永无止境的下一次,为我们关系的破裂埋下伏笔。

    我开始调查她,疯狂地调查她的所有事情。

    身边所有的人都说我做错了,我不应该伤害她。可是啊,最初给予我万丈光芒的是她,尝过温暖的我怎么甘心松手这一份仅有的暖意呢?从小到大,除了嘲笑,就是谩骂,诋毁,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接近我,她们说,我很怪。

    怪吗?或许吧。小的时候,我领养过一只小猫,通身雪白,小小的一团特别可爱。我当然也很喜欢啊,每天每天,我给它最好的照顾。可能是生活环境太好了吧,安逸逐渐消磨了它的野性,她开始安于这一方天地。我很欣慰。

    可是,它不该!不该因为外面的事物迷花了眼,它开始长时间地往外跑,不想回家。一次又一次,最后一次,它想往外跑的时候,被我一把抓住小腿摔死了。

    我就那么冷眼看着它一点点抽搐,渐渐地,动作缓慢了下来,后来,就彻底不动了。

    那天恰巧家里来了人,没打招呼来到我的房门外,静静地看完了全过程。我当时在神游,并没有察觉,等到后来知道的时候,大概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好像也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这件事过后,爸爸非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对我越来越纵容。其实我明白,他不过是抱着一颗愧疚之心而已。

    在明白了身边人对我这些心思的厌恶之后,我开始学会隐藏。但是这样,好像还是没有多少人信我。

    老大的性格很独,自然没人跟她说这些八卦,我就这样卑劣地成为了她的朋友。

    我这么辛苦才拥有的朋友,又怎么会容许有人同我分享呢?

    我查到她跟那个叫宋言墨的交往甚密,我接触了那个人几次,啧,真是不好接近。

    不过没关系,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既然你们在查什么,那不如,我将疑点引到我身上来,这样,你看,我们还是绑在一起了。

    我知道那晚宋言墨跟她挑明了我的嫌疑,所以在后来的时候,她才会对我那般冷淡。我不着急,这一切都是在我计划之中的。计划万无一失地进行着,我应该高兴才对,但是那一刻,我完全开心不起来。

    我的光,开始远离我了,黑暗逐渐将我吞噬,这一次,我并不想挣扎。

    那个宋言墨有心脏病,我偷偷去做过匹配,很意外,居然成功了。拿到报告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沮丧。

    我去找了宋言墨的母亲,那果然是个爱子如命的好母亲,我一提心脏源的时候,她激动的就差朝我跪下了。

    呵,多么伟大!

    然而我并没有多少感动。

    我利用宋言墨的母亲牵制住那个男人,我费尽心思地留在那个男人身边,不过是因为,那三年里,我找不到她。

    我知道她会回来的,我也知道,她不会来找我。

    所以我只能尽可能地留在她的眼皮子底下。

    最后一次跟她面对面说话的时候,我是生气的。她怎么可以过得那么好,那么若无其事呢?

    我说了一大通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将所有的罪责都推给旁人,但是没人比我更明白,自始至终,错的都是我而已。

    一念成执。

    后来啊,我去过她的婚礼,那天的她,很美。

    忽然觉得没有必要了,因为啊,她消失的那三年,我也不好过。

    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时间可真是个好东西,能淡都淡了。

    对了,那个宋言墨真烦,最近老追着我跑,那个笨蛋,三年的相处越发将他的本性暴露了出来,实际就是个爱粘人的小屁孩。

    但是呢,我已经决定要将心脏捐给他了,真的没必要这么讨好我的。

    人生呐,真是一团乱麻。

    很久很久以后,我还是没有后悔过,遇见那个人。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我的彩虹,再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