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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江湖修心篇]第三十二章法术实录
丁忆不知道李世杰为什么非要杀自己,难道在这些修士的眼里,比他们低阶的都是蝼蚁?好歹也是同门,怎么说杀就要杀,真有矛盾和误会坐下来谈谈多好。
现在的丁忆还不知道,在高阶修士的眼里,低阶修士和凡人本来就是蝼蚁,想杀也就杀了,绝不会为踩死一只蝼蚁而在意,何况还有王妍灵的事情夹杂在其中。李世杰表面豁达大度,风度翩翩,实则嫉妒心极强,自私之极,对王妍灵他爱慕已久,绝不允许任何人染指。
修仙者绝大多数都是自私,凶残,杀伐果断之人,否则很难生存。象灵药真人这样厚道的老好人是个异类,这也是修仙界里炼药师的数量极其稀有的一个重要原因,炼药大师在任何门派都是千里挑一的宝贝。
丁忆现在还没有这些觉悟,不面临死亡威胁,是不会主动杀人的,即使对方是俗世普通人。
解下李世杰的储物袋后,挖了一个坑把他埋了起来。李世杰已死,储物袋上的神识也就随之消散,丁忆看看天色还黑,周围也无人烟,就在附近找了颗大树,坐下开始炼化储物袋。
炼化后放入一缕神识,袋内有二块玉简,还有一个小瓶子和数百块灵石。小瓶子里装的是归元丹,大约五六颗,难怪听说丁忆有很多丹药会那么激动,看来在修仙界丹药绝对是僧多粥少。
二块玉简,一块是土属性的攻击类法诀,对自己没用,扔在一边。另一块是基础法术实录,看了看介绍,原来是筑基期才能学的各种基本法术,应该是李世杰在藏经阁二层复制的,有驱物术,敛息术,火球术等。在修仙界看来,筑基期才是真正的修士,才是修仙界的基础,至于灵聚期,尚未脱离普通人的范畴。
虽然灵聚期修士有很多也能出火球攻击,但有一个基本前提,必须是具备火属性灵根的修士,用火灵力才可以。只有筑基成功后,身体足够纯净,才能不受这个限制。按基础法术实录所述,具体原理是以自身的灵力,如木灵力,水灵力等驱动身边大气里的火灵力形成火球。但还有一个量的限制,所驱动的体外火灵力要远远小于自身灵力的数量,否则会立刻遭到反噬,化为灰烬。
这个量的限制一直到元婴期都无法打破,除非突破“天人合一”达到离界期,才能以体内灵力调用更多大气中其他属性灵力。据说这类大能修士,挥挥手就可以调用方圆数百里的灵力,山崩地裂,江河倒流,十分恐怖。
驱物术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驱,修仙界说的“物”主要指灵器和一些含有灵力的物体。修炼过驱物术再学会灵器自身的通灵诀,才能充分挥灵器的所有威力。灵聚期修士无法修炼驱物术,光用通灵诀去驱使灵器,最多挥灵器三成威力,操控也极为不稳定,这也是那次斗法台上丁忆能躲过赤炎剑的主要原因。
敛息术是收敛自己的气息,也有限制,只对与你同境界以及更低境界的修士有效果,即使高你一个小境界,只要凝聚神识都可以轻易看破。
看着这些很实用的法术,丁忆筑基期尚未突破也只能暗叹无奈。收拾心神后,在树下打坐了一会,恢复了一下刚才消耗的体力,然后继续赶路。
两天后,走到长江中游的一个城市。丁忆天天吃辟谷丹也有点嘴馋了,想进城换换口味,在郊区一家小服装店买了套茄克长裤,换上后进了城市。郊区小店主看丁忆一身白色真丝长袍还以为是拍电影的演员,见多不怪。
进城后先到泰虎堂旗下的泰通银行兑换了一张现金卡,在银行工作人员目瞪口呆中,随意的把一亿现金卡插在茄克的小插袋里,缓步离开。
登上黄鹤楼的时候,正是华灯初上,灯火阑珊之时。登楼而上,坐在一个临江的位子,要了瓶烈酒,三样特色小炒,开始小酌浅饮起来。
四年了,整整四年了,这一刻,丁忆有了一种重生的感觉。一杯烈酒下肚,仿佛一团烈火在心里燃烧,四年的苦修和担惊受怕一瞬间得到了释放,想起泰古门的两位小兄弟,心中一阵温暖:兄弟,等你们出山,我们一起闯天下,并肩作战!
想起清雅如菊的王妍灵,又不由得暗自神伤,直到离开泰古门自己也没敢表达过一句。每次药园门口的见面都让丁忆如沐春风,一度甚至产生不进药园吸灵,不修炼,只要能和她在一起,此生无悔的感觉。
想起了义父,不由怒从中来,恨不得马上境界飞涨,天下无敌,胯下神骏赤兔,手擎三百斤大刀,杀入阴山将阴魂公子斩于马下,再高喝一声:“死者何人”
就在丁忆一会笑一会悲,一会又怒目圆瞪呲牙裂嘴的时刻,楼梯“噔噔噔”的响了起来。
丁忆一凝神,从步伐听只有二人,但另有一人几乎落地无声,气息若有若无,是个武术内家高手。
丁忆抬头细看,上来三人,前面二人都是十七,十八左右的少年,气宇轩昂,玉面朱唇,后面跟着一位身穿唐装的中年大汉,满面络腮胡子,眼中神光四射,龙盘虎步。
显然二位少年身世不凡,在眉眼剔透的酒楼侍者笑语引路下,进入了对面的雅间,和大厅隔着几扇精美的山水屏风。
“哥,听说对方在道上话,要找我们竹田帮的麻烦”
“怕什么,小小的黑虎帮,翻不起什么大浪”
“老爸和大姐怎么那么紧张,每个场子都派了好多人把守?”
“那叫以防万一,别老是烦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有老爸和大姐在,不用怕,我们吃我们的,吃完哥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嘿嘿”
“什么好地方?”
“听说老爸的金都夜总会来了几个新鲜的小姑娘”
听到这里,丁忆无奈的笑了笑,摇了摇头,收回神识。本以为是俗世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原来不过是纨绔子弟。既然人家老爸有本事,做个纨绔子弟一辈子花天酒地的也没什么好不好的。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快乐,何必庸人自扰多管闲事。只是后面那位高手保镖实在是器宇不凡,刚刚才引起了丁忆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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