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小说网 > 战龙 > 番外:日记

番外:日记

作者:兔子很淡定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百度小说网 www.baidubo.org,最快更新战龙 !

    小时候,我的老师教育我说,做人应该怎样怎样,做人应该这样这样……

    我认认真真地学习该怎样做一个人,后来却发现,这个世上,没有人,一个都没有。

    嗯,我不是人。

    那我应该是什么呢?

    我应该是一只,不知名的动物。

    我的同类自称人类,可他们不是人啊,明明跟老师口中的人一点都不像。

    嗯,我是一只动物,而且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我可以思考。

    思考,自己从何而来;思考,自己要往哪去。

    思考来思考去,却又突然觉得,这些东西不归我管。

    什么从哪来,到哪去?

    我只不过是,一睁开眼,便成为了这个世上最厉害的动物而已。

    这个世界讲弱肉强食,然而,弱肉强食却从来都不属于我这样的动物,因为我不强,我连狗都打不过,但我就是可以吃掉许多许多的肉。

    我的同类说,因为我们是万物之灵……

    为何如此喜欢这个厚颜无耻的自称?

    嗯,我不是万物之灵。

    我只是万千动物中的一只动物。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

    这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这个国家叫安南,这个城市叫河口,这个地方叫边境……

    边境嘛,总会发生那么几件令人意外的事情。

    在这里,任何你可以想象得到的恶心的事情,都实实在在的发生过。

    他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很不幸,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要说我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说真的我记不太清了,只有一些模糊的碎片分享给你。

    ……

    以前养过一条狗。

    那狗,很可爱,很好看,我很喜欢。

    我从一开始就用人话跟它交流,时间长了,它什么都能听得懂了,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它的身体结构与我们不一样,它应该也是可以说出人话来的。

    有一天,它从外面跑回家,一进门就冲我叫唤……说真的,相处了那么久,我虽然听不懂汪汪叫,但也能通过它的动作明白它的意思了。

    嗯,它被欺负了,可能又是村口那条大狼狗。

    好家伙,给我气的,拿着棍子就跟它出去了。

    然后它把我领到了一个马蜂窝下面,又冲我叫唤了几声。

    怎么说……

    早就说过了,弱肉强食不属于我,我连这种小不点儿都打不过。

    还能怎么办?

    跑呀!

    后来它一个星期都没搭理过我。

    一个月后,喝了点酒,又突然想起了那件事,拿着棍子就叫上它出去了,直奔那个破马蜂窝!

    怕什么怕,怕个屁,老子天下无敌!

    我喝多了,我不怕疼,我打烂了马蜂窝,一群马蜂哭爹喊娘环绕在我的头顶,我兴奋地回头去看我的狗,却只看见一条消失在街道口的尾巴。

    怎么说……

    我也一个星期没搭理过它。

    哈哈哈,一段美好的回忆。

    嗯,它不是我的同类,但真的是我的兄弟。

    ……

    某天,它再也没有回家。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能猜到。

    我倒希望它死了,直接死掉才好,被人活活打死也行,我最怕的就是它出现在饭桌上。

    因为,就在那段时间,我还吃了一顿狗肉……

    很奇怪吧?我喜欢狗,为什么还会吃狗?

    切,又不是我的狗。

    所以,怕就怕那是我的狗啊!

    ……

    我把他的饭店给拆了。

    我很生气,打砸了好久。

    他也很生气,打了我好久。

    我更生气,直接就……

    AK-47,真好用!

    ……

    狗肉不值钱,几十块钱一碗。

    狗也不值钱,几百块钱一只。

    可我兄弟值钱啊。

    儿时,我像个弱智,对同学说:老师说不能做这种事,老师说不能说脏话,老师说考试不能作弊……

    所以我没朋友了。

    就那一个朋友还给我搞没了。

    吃……

    人要是只知道吃,还叫什么万物之灵……

    哦,对了,这好像是个自称。

    人好像就是只知道吃。

    那吃吧……

    嗯,吃吧。

    ……

    饭店归我了。

    谁让这里是边境呢。

    谁让这里没人管呢。

    我的同类的肉,也是几十块钱一碗,好玩不?

    更有意思的是,没人能尝出来那不是狗肉你说好玩不好玩?

    ……

    有一个人,却尝出来了。

    他叫查理赫,他让我叫他阿渣,他说让我跟着他混。

    真好玩……

    他并没有多厉害,但跟着他混是真的好玩。

    那一个个,赤身裸体的我的同类,好像一条狗哦。

    她求我让我放过她,她的家人在找她,她跪在我面前痛哭流涕……

    我只在想,某时某刻,某人在杀我兄弟的时候,我兄弟应该也是她这个样子,可惜它不会说话。

    我割掉了她的舌头,挖出了她的眼睛,最大程度减少了她的恐惧……

    看不见了,当然就不害怕动刀了。

    ……

    看起来像是在给犯罪找理由。

    为了一条狗?

    不可能!

    当然不仅仅是为了一条狗!

    我做这些事的原因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好玩!

    哈哈哈!

    ……

    后来你猜怎么着?

    秦天出现了。

    人家可正义了,抢我的货,杀我的人,觉得自己可正义了!

    让他选人,他不选自己的老婆;让他抓人,他给我打残了带回来;装模作样与我称兄道弟数日,最后却想要我的命。

    太可惜了,他好像我的兄弟啊,那么像那么像,最后却想要我的命!

    我兄弟可不会做这样的事!

    只有人会!

    ……

    他活得很久,他死不了,我不是他的对手。

    因为他比我会做人,他比我更不听老师的话。

    当然了,我也没死,如果我死了,你也就看不到这篇日记了。

    我是谁?

    我叫曹猜,我是一只动物,这种动物,自称人类,却只能是一只动物。

    我把这篇日记写到了他的日记本里,有朝一日……

    怎么说……

    杜撰一本小说,千年之后,这本小说如果还能被世人发现,那它就成为真正的历史了。

    比如,诸夏的四大名著。

    有朝一日,当它被人发现,所有人都会相信作者写下的每一个字。

    可作者是秦天啊!他的话能信吗?!

    也许不是他?那是谁?

    不管了,看秦天瞎扯淡吧,说不定当你看到这篇日记的时候,内容早就被他改掉好多了。

    我只想说一句话……

    虽然这句话非常有可能与以上内容不符合……

    但是!

    我还是想说最后一句话!

    我不是反派。

    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