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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难不成吃的是龙肝凤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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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三人身后的广场中央,突然一阵骚动。

    被几个村民控制着手脚的野猪拼命挣扎,发出一阵刺耳的的哀嚎声。

    “你们搞什么?七八个人连猪都控制不住,再来几个人,把四只蹄膀抓紧了,等山炮给它放了血就没力气了!”

    “小心,这只野猪力气好大,我快撑不住了!”

    七八个村里的糙汉子,手忙脚乱地想压住野猪,让那外号叫山炮的杀猪匠给野猪放血。

    尽管四只蹄子都被折断,但这三百斤的野猪一挣扎,七八个汉子硬是被带得东倒西歪。

    杀猪匠山炮拿着雪亮的杀猪刀,硬是没办法在猪脖子上开刀放血,急得大吼大叫。

    可绝大部分青壮都外出打工了,这些四五十出头的糙汉子算是最有力气的,其他老弱病残更帮不上忙。

    还好陈小天就在旁边,回身冲了过去,一掌拍在就要摔下杀猪台的那只野猪头。

    只见它当场抽搐两三下,然后终于一动不动了。

    有好几个村民摔在野猪旁边,庆幸都无大碍,被人搀扶着站了起来。

    “这畜牲的力气也太大了吧!咱们这么多人愣是压不住,可在小天手里它跟着小鸡崽一样。”

    “总算知道昨天杨三叔怎么会被撞得那么惨了,这猪撞过去普通人哪受得了啊!”

    “再动啊!怎么,小天一巴掌你就老实了?”

    村民们纷纷笑骂。

    就连金培辉也好奇地挤进人群中,查看这只临死前还那么凶猛的野猪。

    赤着膀子的山炮,亮出雪亮的杀猪刀,在猪脖子上一划,猪血喷涌而出,落入盆子中。

    “咦…这野猪血的味道不腥,好像还有点香。”

    山炮每年都要杀几头猎户打到的野猪,知道成年的野猪皮糙肉厚,血肉腥味特别重。

    放干猪血后,他第一时间在猪脖子处,切掉一条肉丝出来,而后塞到自己嘴里咀嚼。

    立马他眼前一亮,欣喜道:“奇了怪了,野猪的肉质怎么会那么嫩?吃起来还有一股香味,以前的野猪不这样啊!”

    旁边的村民也都急不可耐,纷纷仓促着山炮赶紧分猪肉。

    山炮却是叫过来陈小天,问道:“小天,这头野猪肉质很嫩,除了猪皮和猪大骨,其他部位炖了太可惜了。”

    “做成烧烤肉串适合吧?那让大家先串肉串烧烤,你留个几十斤肉给我,剩下的全炖了。”陈小天做出安排。

    村里一起办杀猪宴,那就不一家家分肉了。

    山炮动作非常麻利,三下五除二就把肉剁成一块块,让村民们兴高采烈地各自拿砧板切了,又用准备好的竹签串成肉串。

    将近五十斤精肉剁成七八块,放进铁桶里,留着给陈小天另行安排。

    前来参与杀猪宴的村民一起串串子,不到半个小时,在众人的忙活下,肉串堆了几十盆。

    而架起的大锅中,炖菜的香气在广场周围弥漫。

    串好的肉串分发下去,一家家村民围在烧起的炭盆边上,抓着竹签开始烤肉。

    竹签上串的五花肉滋滋作响,油脂的香气涌入鼻腔之中。

    还没吃呢,众人都要流口水了。

    旁边一些小孩子,率先吃起家长烤出来的肉串,差点舌头都要掉下来。

    “三儿,你有点吃相行不行,连竹签都差点被你咬断了,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上辈子没吃过肉啊?”

    “出去吃席的时候,千万别说是咱们柳树沟的,咱丢不起那个人。”

    旁边村民们笑着打趣。

    金培辉、陈小天和林秀秀等人,则是围坐在一个炭盆旁边聊天。

    当秦秀梅端了一盆肉串过来,众人各自抓起一把肉串,开始在炭盆上烧烤。

    而这个时候,烤好肉串开始大快朵颐的人们,纷纷惊呼出声。

    “我的妈呀!这野猪肉也太好吃了,难怪刚才三儿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太香了,这野猪是天天吃人参果长那么大的吧?”

    “唔唔唔…这辈子第一次吃那么香的烤肉!”

    金培辉听着四周的惊呼声,心中只能感叹。

    这柳树沟差不多是庆云县最边远的村落了,恐怕是穷到许多村民一年吃不上几次肉,否则吃个烤肉串反应不该那么夸张。

    只是当他烤好一把肉串,刚咬下一口,一股奇异的香气便从嘴里迸发而出。

    四肢百骸都随之一阵热乎时,金培辉顿时眼珠子瞪圆了。

    “怎么可能?野猪肉能有那么香?”

    林秀秀方才还在忙着打电话,陈小天分了一半烤好的肉串给她。

    广场周围有些昏暗的灯光下,第一次品尝野猪肉的许多村民,眼中神采都像金培辉一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不错!吞食了我辛辛苦苦凝聚出来的大片灵雨,八戒的肉质居然改善这么多。”

    吃下一口烤肉,陈小天不由得点了点头。

    “小天,难不成我们吃的是龙肝凤髓?怎么那么美味啊!”

    林秀秀的美眸也是瞪圆,红唇上满是油脂。

    “太好吃了!”秦秀梅细细咀嚼着肉串,不舍得多吃。

    一口气将烤好的几串烤肉吃个干干净净,又从盆子里拿出鲜肉串烤了起来,金培辉这才想起什么。

    “对了陈神医,这头野猪的肉质如此美味独特,我猜柳树沟的村民也是第一次吃到,不然反应不会这么大。”

    陈小天微微颔首:“这头畜牲吃了天材地宝,肉质不同于其他野猪,所以特别鲜嫩美味!”

    他凝聚出来的大片灵雨,可谓是世间独一无二,比许多天材地宝还要昂贵。

    这么说,更容易让金培辉等人接受。

    “这么好吃的野猪肉,若是能人工养殖出来,恐怕价值能够媲美陈神医培育出来的枸杞和梨子啊!”金培辉感叹道。

    陈小天微微一笑:“我正在努力,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不久之后,连饲养的家猪都可以如此美味,只是产量有限。”

    “是吗?那提前祝陈神医能尽快成功啊!”金培辉兴奋道。

    “成本太高了,饲养出来的野猪或者家猪,肯定都是天价。”陈小天跟着说道。

    光这只野猪吞食的灵雨,就够产出几百斤培育枸杞,猪肉卖一千块一斤都完全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