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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比剑斗法,叶扬天拘来了吕洞宾养在西昆仑的火鸦,让吕洞宾吃了大亏;本来吕洞宾还不至于被区区的火鸦弄出窘态,可谁叫他一心想着从火鸦中养出必方来?这就犯了投鼠忌器的毛病。
其实火鸦和必方是一回事,都是竹木之精,还有一说,说的是它们都是生于竹木之火的妖物;但这二者在天庭普天录中的记载却大相径庭:火鸦是妖精不错,但必方却是神鸟。
这其中的渊源要追溯到上古黄帝,黄帝曾在西泰山上坐车,前头拉车的是六条蛟龙,而车旁护卫的,就是必方。有了这一层关系,必方的身价自然不同。
火鸦和必方二者的区别很简单:叫声。神鸟必方是以它的叫声而命名的,至于火鸦,则根本不会叫。当然,必方能操控天火,实力之强就连正牌的大罗金仙都要忌惮,整个天庭数过来,也不过只有十几只必方而已,被那些位高权重、法力渊深的神仙驱使;火鸦却完全没这么大的本事,而且,虽然也不好找寻,但数量总比必方要多得多了。
问题在于:谁也不知道哪只火鸦会突然福至心灵,发出“必方”的声音来。
这好比人,一万个人里未必会出一个天才,可备不住哪天就有个人变成天才了――就算没有变成天才的,总有变成疯子的。火鸦距离必方,就象凡人距离天才和疯子一样,只有一步之遥。
此外,天才和疯子之间的距离无疑更短。
吕洞宾就不知道该说叶扬天是个疯子还是个天才。
吕洞宾舍不得对自己家养的火鸦下煞手,不光吃了亏,还生吞了一只小火鸦――这要怪吕洞宾的嘴里又黑又潮,结果把小火鸦憋急了喷火;就算吕洞宾是大罗金仙也受不了,疼得他使劲一捂嘴,直接把小火鸦拍到了自己的肚子里。
这把吕洞宾气得不行,召回火鸦后就打算要找叶扬天算帐,却忽然发觉被自己吞了的那只小火鸦居然还有动静!
神仙驯养的各类仙禽神兽自来听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哪怕象小火鸦这样被吕洞宾吞到了肚子里,只要没被消化掉,刚才就应该听从吕洞宾的口诀,回去西昆仑了。所以,当吕洞宾发觉小火鸦在自己的肚子里似乎活得好好的,可就有点儿着慌。
至于叶扬天看见吕洞宾的脸色不对劲,那是因为小火鸦在吕洞宾的肚子里上下乱蹦的缘故――吕洞宾都快疼死了,脸色扭曲?再正常不过了。
腹痛难忍的吕洞宾勉强维持着凌空而立,一边跟叶扬天对眼一边琢磨把肚子里的小火鸦弄出来的办法,办法还没想出来,就听见自己肚里传来“必方”的叫声,不由得大喜。
那只小火鸦竟然成了必方!
接着吕洞宾就害怕了――火鸦奈何不了他,可要是肚子里头关着一只必方
亏了吕洞宾还算脑筋明快的,在小火鸦、呃小必方自己想办法出来之前,急匆匆逆运“袖里乾坤”把法术直接施展到胃里,这才让小必方重见了天日。
只是吕洞宾逆运法术时过于情急,没能考虑周全,更没顾上顺便用个障眼法,看在周围人眼里的情景可就颇有些怪异了――先是吕洞宾大了肚子,然后就从他的小腹那儿飞出一团光芒来,转眼之间,光芒变成了小必方。
所以,叶扬天那句“吕洞宾生小鸟”也的确是情不自禁的惊呼,还真没有故意给吕洞宾难看的意思。
但越是无心之言,越能让人生气。
“叶扬天你”吕洞宾指着叶扬天的鼻子,气得浑身哆嗦,刚要说话,瞥见抬起来的道袍袖口,猛然记起来自己的模样狼狈得很,脸上一红,赶紧施法。
白雾飘过,吕洞宾终于又恢复了“仙风道骨”的模样,连被火鸦烧掉的头发都长出来了。
“嗯。这招不错。”叶扬天点头称赞着,转个身,也在身边飘起一团白雾,居然换了一套跟吕洞宾穿的一模一样的天青色道袍。
“不错。”叶扬天的嘴角泛起微笑,单手在胸口向外一推,面前就多了一面等身高的冰块,冰面平滑,正好是面镜子。
“真是不错。”叶扬天打量着镜子里自己的模样,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也不知道他嘴里的“不错”是说他这一身道袍,还是说他终于掌握了大罗金仙应有的本领。
叶扬天在那儿“顾影自怜”完全不理会吕洞宾,吕洞宾眼巴巴地看着,知道叶扬天的意思是说:咱们是一伙的,别再斗了。
可吕洞宾还是憋气。
吕洞宾很清楚,这一场斗法下来,叶扬天要在青云门内立威的目的完全达到,自己的顺水人情也送了出去,按理应该收手了,但捎带着,自己的形象却被叶扬天毁于一旦――吕洞宾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今天这一出戏码会成为青云门中的秘辛,直到多少年后,青云门中的长老会在某个密室中点起一盏油灯,趁着微弱而闪烁不定的灯火,满脸神秘地对青云门的后辈弟子这样提起:“想当初,本门祖师叶扬天与上洞八仙吕祖斗法,占尽上风,直打得纯阳祖师衣衫褴褛,嘴角叼着鸟毛”
甚至还会有人加油添醋,说什么“吕祖眼见斗不过了,索性一横心,竟从肚子里生出一只小鸟”
要是再以讹传讹
吕洞宾忍住了没再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必方”还好,在吕洞宾自己把自己气得失去理智之前,小必方及时过来打岔了。
“对了!必方?”吕洞宾猛醒。
小必方从吕洞宾的肚子里走过一圈,模样变了不少,虽然还是只有手掌那么大,但浑身的青羽中已经杂糅进了许多火红色,一双翅膀上也不再腾起难看的黑烟,眸子更是变得有神,竟似脱胎换骨了。
小必方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仿佛知道自己跟以前不同了,炫耀似地接连叫了几声。然后,小必方歪着脑袋打量着四周,象是要在众人中找出一个主人。
“来,必方!来!”吕洞宾满肚子的气一下就消了。
身外的名声种种,吕洞宾一向看的不重。他固然也有快意恩仇的时候,比如当年八仙搬泰山镇压东海,直闹得水晶宫化为齑粉,海面变作平地,那就是他一手力主;但那不能算意气之争,归根结底,还算是从为民除害起的由头。至于今天这一场,顶多怪叶扬天不知轻重,并不算什么大事,更别说在两人合力的误打误撞之下,竟然让小火鸦变了小必方,说起来还是沾了光的。
看在小必方的面子上,吕洞宾决定不跟叶扬天一般见识了。
吕洞宾始料未及的是:小必方好象还不愿卖给他这个面子。
“必方”小必方又叫了一声,终于找准了自己的主人――它疑惑地瞥了急赤白脸叫着自己的吕洞宾一眼,然后,冲着还在装模作样照镜子的叶扬天就飞过去了。
“凭什么?”吕洞宾两眼瞪得溜圆,死活不相信。
“哎,你别过来,我从来不养宠物养也是养鱼――看你那张嘴我就知道你是吃鱼的”叶扬天也吓了一跳,回身就想躲。
尽管在吕洞宾传功之下叶扬天已经悟道,就算法术运用上有些生涩,总是一法通、百法通;可是,天下的神兽灵禽、仙花异果、乃至相关的各种典故,他还是一窍不通――这总得自己慢慢学习积累,要不然吕洞宾也就不会催着叶扬天研习天条了,直接灌给他多省心?
所以,只读过一本东游记的叶扬天根本不知道这就是山海经上说的神鸟必方,他只觉得这只朝自己飞过来的小鸟实在危险得很,如果留它在身边,哪怕回到jn以后它不去偷吃祖父养的金龙鱼,只要没事儿怪叫几声、再放把火,非出大乱子不可!吕洞宾的前车之鉴叶扬天看得清楚:这小鸟,放火不挑地方!
偏偏小必方就认准了叶扬天。
必方总是神鸟,任凭叶扬天再怎么会飞,也没有追不上的道理,只看它小翅膀扇乎几下,就落到了叶扬天的肩头,用雪白的长喙轻轻啄着叶扬天的面颊,懒洋洋地叫着:“必方”
“凭什么?”吕洞宾站在空中,完全呆了,嘴里只是重复着这一句。
“别闹了!痒痒”叶扬天被小必方的长喙啄得脸上发痒,心里却少了戒备,抬手把小必方抓住,托起来端详,小必方也不躲,就站在叶扬天的手心上,歪着脑袋轻轻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