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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真的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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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要逼我……!”

    夜风骤然加大,呜呜吹的窗台哐当响,墨发四散飞舞,遮住了那张美颜,唯露出一双清冷如星的眸子,深谙辉煌的夜景也成了陪衬,美的凄厉,却也惊心。

    洛秀一颗心瞬间揪紧,却不敢去触她的逆鳞,目光紧盯着她,一面安抚着她,一面后退,柔声道:“好好,我不逼你,那你先下来好不好,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逼你了。”

    看来齐歌的离开给她带来的刺激很大,以至于她的情绪都有些失控,洛秀一时懊恼一时无措。

    “我现在不想见到你,立刻马上、离开这里。”宋锦不容置疑的冰冷声音响起。

    洛秀尽力维持脸上的笑容,慢慢往门口方向移去,“好,我现在就离开,但你千万不要伤害自己,好不好?”

    宋锦望来的目光深冷,带着极尽讽刺的笑意:“你以为我会从这里跳下去?”

    洛秀噎了噎,毕竟是十楼,虽然他觉得宋锦肯定不会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但看着还是很危险,万一不小心掉下去,尤其还是宋锦这样的孕妇,后果不堪设想。

    勉强扯出一抹微笑,“我知道你不会的……!”一句话还没说完,他突然震惊的瞪大眸子……

    那人忽然牵起唇角露出一抹诡异幽凉的笑,令人毛骨悚然的笑,白皙清透的五官灼艳逼人,她整个人突然往后一仰,白色裙角猎猎滚动,惊鸿般一现便跌入深渊。

    “不……!”洛秀大吼一声没有丝毫犹豫便疯狂的朝窗口奔去,她最后的笑颜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上,转换为蹿升到四肢百骸的恐惧,他以超越人体极限的速度奔至窗口,只来得及抓住她的一截裙角。

    “呲啦”一声,他扯下一截裙角,眼睁睁看着她如一朵盛放的百合花般跌入黑暗的深渊。

    他几乎目眦欲裂,想也未想便纵身一跃从窗口跳了下来,双手张开想要去拥抱她。

    夜风凛冽入骨,疾速下落中他双眼几乎睁不开,在那一刻,他忘了身份,忘了责任,忘了刚相逢的亲人,忘了自己怕死的弱点,他只知道他要抓住她,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碧落黄泉,即使天人永隔,死、也要死一起。

    你不是讨厌我,厌恶我的靠近吗?那好,那我们就死一起好了,生不同寝,死同穴也是挺好的,想到这里他竟然勾起嘴角愉悦的笑了,他想,他真的是疯了。

    她疯、他陪她一起疯,她死,他亦相陪,总之,这下你没有办法甩下我了吧。

    从十楼跳下对孟祁来说完全可以做到毫发无损,对宋锦来说更是小菜一碟,她刚才不过是心血来潮,看到洛秀那么紧张的模样忍不住突然冒出来的邪恶因子想要恶作剧作弄他,就让他真以为自己死了算了,以后就再没有那么多纠缠了。

    却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犹豫就随之跳了下来,她有内功护体才会做出这么胆大的举动,因为她知道自己不会有任何事,刚才那一瞬间她已经想出了一招金蝉脱壳的方法用此摆脱洛秀的纠缠,而洛秀,他没有特异功能,也没有内功护体,只是一个凡人而已,从十楼跳下会摔成肉饼,他会死的很难看。

    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却没有丝毫踌躇的跳了下来,宋锦甚至看清了他眼底坚定的执著以及唇角那丝轻松满足的笑意,他张开双臂朝她飞落。

    她本就降缓了下落的速度,像风筝般慢悠悠在空中飘荡,这种无止尽下沉的感觉让她沉沦,而洛秀高大的身躯如石块般飞速下沉,几乎瞬间就到了她的面前,然后张开双臂将她抱进怀中,双臂紧紧的箍着她的身子,力道大的几乎要将她的身体勒进血肉里去,他的气息灌满了口鼻,带着灼热的滚烫将她包围,潮水般将她整个人淹没。

    “你想死吗?”她的声音在劲猎的风声中有些模糊,洛秀却听的分明,双手更紧的将她纤秀的身体箍在怀中,身体在空中一转,背朝准地面。

    他目光深邃而温柔,涌动着宋锦看不明的潮波,却如惊涛骇浪般将宋锦整个人席卷,然后沉沦。

    “陪你一起死,荣幸之至。”

    “来生我遇上你,便再不会放手,等我。”宣誓般的话语如一把重锤落在宋锦耳里,融化成细碎的波纹传至心扉四肢,让她的身体一瞬间变得如水般柔软。

    只有在某些时刻,才能看清某些人的心,以及自己的心。

    下落的速度快的根本没有让人思考的时间,两具年轻的身体紧紧的依靠在一起,以及两颗同样不平静的心,缓缓的贴近。

    掉到三楼的时候,洛秀突然朝宋锦露出一个纯净的笑容,像天使般干净而纯洁,在宋锦愣怔的瞬间,他的双臂突然生出一股力量,将宋锦纤弱的身体往路边的香樟树上抛去,香樟树枝叶繁茂,遮天蔽日,枝条柔软而簇新,如一张密植的网可以承受任何天外来客的袭击。

    “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小锦,我爱你!”

    他最后望来的目光眷恋而情深,落满了漫天繁星,璀璨幽深,然后身体疾速下落……

    宋锦在树枝上站立一瞬,便飞身俯冲而下,抿紧了唇,忽然伸手拽住他的手臂,用力一扯,洛秀的身体在距离地面一米的时候被突然拽住往上一提,在空中停顿一瞬,缓解了下降的冲力,那只握着他手臂的手突然松开,然后身体重重的跌落在地上。

    身体有些疼,洛秀脑海里的意识却清楚的告诉他自己没死,刚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情清晰的刻在他的脑海里,埋在草坪里的嘴角愉悦的勾了起来。

    耳边传来细微的轻响,谁的脚尖点落草坪,清淡的目光落在他的头顶,那人冷静的开口:“死了吗?”语气里夹杂的一丝颤抖却瞒不过洛秀的耳朵。

    那人趴在草坪里一动不动,宋锦甚至感受不到气息波动,她心一紧,快步走过来蹲下身子,伸手翻过他的身体,那人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容颜静谧安然一如这深浓的夜色。

    宋锦呼吸陡然急促,颤抖着伸出手落在他的鼻端,却感受不到一丝气息,一颗心像是瞬间撕裂开了一道口子,恐惧涌入她的四肢百骸,叫嚣着奔涌在体内。

    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宋锦目光呆滞的望着他的脸,清亮的泪珠像是不要钱似的滚落脸颊,一向冷静的脑袋此刻像是被填满了棉花,怎么都运转不了。

    他比妖孽还要可恶,怎么就能死了呢?

    她还没找他算账,他怎么可以死呢?

    洛秀本来感觉到宋锦的脚步,便屏蔽呼吸想要吓唬吓唬这丫头,谁让她刚才竟敢吓唬他,洛秀可是个眦睚必报的主儿,誓要找回场子不可。

    她在他身边蹲了下来,探指落在鼻端,他知道的小锦很聪明很敏感,为防她发现自己装死,拼了老命的憋气,然后“咚”的一声闷响然后便没有任何声息了。

    洛秀心里一阵紧张,那丫头莫不是以为他真死了然后就此离开了吧。

    洛秀欲哭无泪,又失望又绝望,宋锦的冷血超出他的想象,也是他太自作多情,明知宋锦对他的冷漠厌恶并不会因他舍生忘己而有丝毫改变不是吗?

    同时心底涌起一股愤怒,这个倔强冷漠的丫头,究竟要他怎样才甘心,他现在忍不住想要质问她,有本事她就杀了他,于是洛秀迫不及待睁开双眼,宋锦泪雨朦胧的楚楚模样瞬间映入他的眼帘。

    本来气势汹汹要个说法的洛秀瞬间蔫了下来,心底涌起了小雀跃,小锦哭了,小锦竟然哭了,她的眼泪是为他而流,这个认知让洛秀像个孩子似的兴奋起来。

    他猛然扑过去把宋锦紧紧的抱在怀中,像是拥着失而复得的珍品,那么用力,那么欣喜。

    宋锦身子一僵,下意识抗拒,却在对方强势霸道的怀抱中偃旗息鼓,洛秀感觉到她的柔软,心底更是被注入了力量,抬起头望着她的脸庞,小心翼翼的吻去她脸上的泪珠,颤抖着声音道:“看、你明明是在意我的。”

    宋锦睁着一双被泪水洗涤过明澈干净的大眼睛望着面前的男人,他此刻像个孩子似的笑的憨傻呆气,笑容却那么纯净无暇,远离了世间一切纷争污垢,一如他的感情,纯洁的不掺染丝毫杂垢。

    是啊,她明明是在意他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将他放在了心上,那时她不自知,只一心逃离那个令人窒息的地方,后来一次次相遇她也只一味的逃避,她甚至已经厌恶了他的紧追不舍,纠缠不休,说什么厌恶,其实只是她的自我催眠而已,依她的性格,若是真的厌恶,岂容他一次次靠近。

    就在刚才,在半空中他抱紧她的时候,她已明了自己的心意,这个男人对她的爱不比齐歌少,他甚至愿意为了她去死。

    感受不到他的呼吸,那一刻恐惧将她团团包围,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永无尽头的黑暗,她甚至痛恨自己为何要作弄他。

    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

    在他“死而复生”抱着她的刹那,她心头除了突如其来的喜悦便是这么一个想法。

    却又瞬间被自己否定,她怎么可以忘了齐歌,那个男人为了她付出了所有,她不能辜负他,她还要等他回来……

    脑海里天人交战,她几乎要崩溃了,猛然推开洛秀,她双手撑着身子后退,双眸大睁惊恐的望着洛秀。

    “不……不可以!”

    洛秀何尝不明白宋锦的想法,那一瞬间他的心都被绞疼了,那个名字唯他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是横亘在他和宋锦之间的银河,更是他势必要攀过的高峰。

    “小锦,我知道你是怕辜负齐歌,怕他有一天回来了会伤心,你别担心,我会尽快找到齐歌,把他带回你身边,但他不在的时候,请允许我来照顾你,你放心,我不会逼迫于你,等有一天齐歌回来了,我会放手,但现在,请不要抗拒我的靠近……。”他徐徐而温柔的说道,字字句句带着令她无法拒绝的柔情,让这夜晚也变的无比美妙。

    齐歌再也不会回来,他在心底发誓,陪伴在她身边的是自己,天长地久,假以时日,他会徐徐的占据她的心房,把齐歌的影子一点点从她心底挤走。

    这是个很大的工程量,但他有信心,更有时间。

    在宋锦急剧变幻的眸光里,洛秀一点点靠近,然后伸手握住她的手臂,将她纤柔的身子拢在怀中,这一次,她没有再推拒,从一开始的僵硬慢慢变的柔软,一如她沧海变幻的心路,然后带着几分认命般闭上了双眼,疲惫的靠在他的肩窝。

    两人坐在地上,宋锦白色的长裙逶迤在草坪上,柔顺而服帖的靠在他的怀中,静谧如水流淌,他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轻轻的拍着她的背,唇角轻勾,面容摄人般俊美明媚,璀璨如星的双眸蕴着温柔灼热的光芒,似要将这夜色烧灼。

    幽浅的月光轻洒,将那相拥的一对璧人照的宛若被银光笼罩,美的醉人心魄。

    等到响起一阵清浅平悠的呼吸声,洛秀勾着唇无声而笑,一只手穿过她的腿弯想要将她拦腰抱起,刚用力便感到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洛秀蹙眉,看来刚才他将宋锦抛到香樟树上的时候太用力拉伤了韧带。

    不知道在旁边看了多久好戏的灵霄无声无息飘了过来,却被洛秀一个冷冷的眼神逼退,黑影又无声无息的退回了黑暗中。

    好吧,明知主子不会放手,他还多此一举干嘛,不是找抽吗?不过主子心想事成他还是为主子高兴的,不过这种事情可以不可二,实在太惊险了。

    想到刚才惊险一刻宋锦的表现,他忍不住将目光探究的落在那埋伏在主子臂弯里的那人身上,和飞烟报告的一样,神秘的令人心痒呢。也是如此主子才敢奋不顾身的跳楼吧,不得不说主子算盘打的真精,如愿抱得美人归。

    这可真冤枉了洛秀,他那一跳绝对不掺杂任何算计,他对宋锦的真心已经跨越了生死的界限,灵霄的想法要是让洛秀知道,绝对会死的很惨。

    一路畅通无阻,等洛秀将宋锦放回床上,他的胳膊也快废了,用完好的左手给宋锦盖好被子,道了声晚安这才离开,回到对面,客厅里流光已经在等着了。

    流光给他处理好右臂上的伤,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道:“幸好只是拉伤,不过不可小觑,我会按时来换药,要是不想右臂废了,这几天好好养着。”

    洛秀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流光一看洛秀的样子就知道他根本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看主子飞扬的眉脚感觉到他心情很好,心下好奇却不敢在主子面前显露分毫。

    离开的时候走到沉香身边低声交代了几句,忍不住问道:“主子心情不错,遇上什么开心的事了?”他心底隐有猜测,但是从沉香嘴里说出来的可不一样。

    从大别墅到公寓,这世上能让主子纡尊降贵的人,也只有那么一个。

    沉香阴沉着脸,英俊的脸蛋上还有在那场爆炸中被划伤的痕迹,更添男人魅力,他却觉得是耻辱,恨不得将那人大卸八块,听到流光的问话冷哼一声,“好奇心害死猫,你真想知道?”

    对方危险诱导的语气令流光忍不住哆嗦了下,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不想知道。”把一盒药膏塞到沉香手里,低声道:“每天擦三次,别担心,脸上不会留疤的。”话落一溜烟就跑了。

    “溜的倒快。”沉香微眯起眸子,五指一紧,手中的药管瞬间化为一团浆糊,然后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准确的落在垃圾桶里。

    “大男人这么记仇真的好吗?”一道幽灵般的声音似是从四面八方奔赴而来,幽凉的令人汗毛倒立,其实如果细听的话会发现那是一道非常好听的声音,清幽的像竹子似的,雨落天青般的青翠舒凉。

    沉香眸子凝向窗口方向,纱帘微扬,地板上一团黑影随之摇晃,扯唇嘲讽一笑:“从不敢以真面目示人,鬼鬼祟祟,装神弄鬼,果真是大男人。”

    “噗哧”一声轻笑,笑声愉悦悠扬:“说你小心眼你还真不愧这个称号,不就是被一个比你小了快十岁的少年给耍了,并光荣的挂了彩,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理解的。”

    沉香冷哼一声,转身离开。

    那笑声更低沉了些,似是在嘲笑他的懦弱,沉香双手紧握成拳,忍着把对方暴揍一顿的冲动,只因他知道,灵霄身手诡异莫测,他连人都摸不清在哪个方向,出手也是自取其辱,而且如果被主子知道两人私自内斗,下场更惨。

    别得意,再厉害也总有跌落尘埃的一天,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这一夜,洛秀睡的无比安心,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天空阴沉沉的,乌云罩顶,像是想要下雨,然而洛秀的心情却好的爆表,洗漱过后,将胡子刮的干干净净,又选了一身精致得体的衣服换上,小心的打理着碎发,甚至还弄了点发胶将发型固定住。

    在镜子前磨磨蹭蹭了半天,最终看着镜子里光彩照人,帅到爆表的男人,洛秀挑了挑眉,瞬间便是妖邪风流,醉人心魄。

    洛秀摇摇头,宋锦喜欢他干净纯澈的样子,这样妖里妖气的他也讨厌,对着镜子练了好半天的笑容才打了个响指,压抑着雀跃的心情走出房间。

    他此刻就像个初陷爱河单纯青涩的少年郎,眉眼都刻着愉悦欣喜,哪里还有一点以往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活生生变了个人啊,看的沉香一阵无语,暗叹主子是被宋锦灌了什么迷魂药,这傻乎乎的样子哪里是他英明神武的主子。

    感觉到沉香看过来的目光,洛秀瞬间收敛所有情绪,冷冷瞥了眼沉香:“早餐准备好了吗?”

    沉香缩了缩脖子,变脸之快让人措不及防啊。

    “准备好了。”

    洛秀大步往外走去,闻言挑眉道:“让人先等着,听我的吩咐再进来。”

    看着洛秀离开的修长身影,沉香无语凝咽,主子昨夜就吩咐了下来,让别墅那边的厨师准备好丰盛营养的早餐加急运过来,那些从世界各地挖过来的特级厨师可是忙活了一个晚上。

    洛秀站在门前,掏出手机给宋锦打了个电话,滴滴响了两声便被人接通,洛秀含笑柔声道:“起床了吗?”

    “嗯。”对方低沉的声音透过手机传来,仿佛一片羽毛轻柔的划过洛秀心尖,麻痒又颤栗。

    洛秀感觉到她心情不好,低声道:“在做什么?”

    对面沉默了下来,就在洛秀以为对方不会回答要转换话题的时候,宋锦的声音带着一丝刚睡醒的低哑清晰的传入他的耳里:“刚醒,赖床。”言简意赅却让洛秀像个被老师鼓励的学生,没人看到他嘴角咧开的大大笑容。

    “快点起床洗漱下楼吃早餐,今天有点冷,记得多穿件衣服。”洛秀细细嘱咐着。

    挂了电话便拿出钥匙开门,早等候着的仆从端着覆盖着圆盖的餐盘鱼贯而入,没有发出丝毫响动便将长长的餐桌摆了个满满当当,将盖子揭开,丰盛而色香味俱全的餐点看的人眼花缭乱,有中式有西式更有日式韩式,而中式也分了许多种类,有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香浓四溢的豆浆,有软糯香滑熬的劲道的清粥、清甜可口的各色糕点,有培根卤蛋,鸡翅煎蛋,更有小菜馒头玉米煎卷,无一不冒着热气香味等待主人的享用。

    仆从目不斜视的鱼贯而出,等客厅只剩下洛秀一人时,他绕着餐桌走了两圈,然后心满意足的等在楼梯口,没让洛秀等太久宋锦的身影便出现在楼梯口。

    她今日穿着一件黄底碎花的极踝连衣裙,细薄的腰带勾勒出不盈一握的纤腰,裙摆下身直筒而下,朦胧中映出一双笔直修长的腿,外罩一件米色的长衫,一头墨发随意的散在身后,未施脂粉的脸蛋天然去雕饰般的清透粉嫩,她眸光淡淡,带着几分慵懒随意的下楼,却满身温婉随意的居家柔情。

    宋锦看到站在楼梯口仰头一脸灿烂笑意的洛秀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今日的洛秀光芒四射,眉目明媚飞扬,朝气蓬勃的如那初升的太阳,无声无息中散发着灼热逼人的光芒。

    这样的洛秀,像太阳,像烈火,吸引着所有人的视线,继而飞蛾扑火般向那片烈火飞去,即使是尸骨无存的下场,依旧有人前仆后继。

    看到宋锦望来的目光,洛秀心底一喜,笑容更加肆无忌惮,如果是火,他所站之地已寸草不生。

    宋锦走到他面前,洛秀领着她往餐桌走去,当宋锦看到那张被各色早餐占领的餐桌时,震惊的瞪大了双眼。

    洛秀给她拉开一张椅子,等宋锦坐下绕到她对面坐下,看到宋锦惊讶的眸子心底忍不住得意,宋锦淡淡的瞥了他一眼,抿唇道:“以后不要再这样了,浪费。”

    像是突然被一盆冷水兜头浇下,不过负面情绪没维持几秒钟,洛秀脸上又恢复了笑容,点头道:“好,我以后不会再这么浪费了,你喜欢吃什么?我以后就专门给你准备什么?”

    贴心的让人有些招架不住,宋锦蹙了蹙眉,却也没反对,将粥碗端到面前。

    “这个就够了。”

    洛秀有些傻眼,一碗粥就搞定了?吃的也太少了吧,望着面前洋洋洒洒的各式早餐,洛秀深深的觉得自己又犯傻了。

    洛秀把煎蛋香肠往她面前推:“你现在太瘦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身体才会健康,来,把这些都吃了。”

    宋锦看着那金黄油腻的煎蛋忍不住蹙眉,又听洛秀说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那语气仿佛她还是个孩子,笑了笑,洛秀看到她那抹如百合般清新舒缓的笑容勾唇问道:“你笑什么?”

    宋锦笑容滞了滞,道了声“没什么,”便伸筷子将煎蛋夹到面前的餐盘里,垂着脑袋默默咬了一口。

    洛秀看着宋锦乌黑的发顶嘴角的弧度越扯越大,她能改变心意便是好的开始。

    今日的天气就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一会儿前还是乌云罩顶,这会儿就有一线日光穿透乌云给暗沉的大地投注来一抹光亮,宋锦站在窗前,看着那天地间唯一一抹亮光怔怔出神。

    今日是她和齐歌结婚的日子,虽然新郎已经不在,但这一天对她来说依旧是独特的,醒来时看到暗沉的天色她的心情就不怎么好,这会儿出了太阳心情也并未因此好转。

    齐歌早就将请柬发了出去,那么今日那些应邀前来的客人也只能扫兴而归,甚至会受到很多人猜疑,以为两人的感情出了什么意外,有的是幸灾乐祸的人,以及齐歌的失踪而带来的后续效应,比如孟家……

    那一线日光逐渐被涌动的乌云遮盖,天地间又恢复了一片昏暗,风突然大了,吹的树枝摇摇晃晃,半空中刮着很多不知名的东西,盘旋着飞向更远。

    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没一会儿就转换为狂风暴雨,天幕暗沉如一口倒扣的大锅,疾风呼啸,暴雨倾盆,忽然一道闪电穿透云层照的天地有一刹那的明亮,继而一道轰隆隆的雷鸣如巨龙的咆哮在天际乍响,震的耳朵有一瞬间的失声。

    硕大的雨珠砸在玻璃上,淅沥沥滚落,玻璃窗逐渐被雨珠模糊,除了骤明的闪电和耳际轰隆的雷鸣,她再也看不见东西。

    宋锦勾唇轻笑,笑意未达眼底,讽刺而薄凉。

    真是个好天气……

    将婚礼定在今日,是策划婚礼的人早就算过日子,今日乃黄道吉日易嫁娶,虽说现在人不怎么迷信,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还是有几分价值的,也早看过天气预报,是个大晴天。

    这是老天都不让她结婚啊!

    今日除了是她原定结婚的日子,更是她的生日,和原主生日同一天,但生日对宋锦来说只是个代号,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她从未过过一天生日,在原主贫瘠的记忆里,每到生日这一天,便会格外消沉,说不出的原因,潜意识的,生日这一天在她记忆中是个充满悲伤的日子。

    “小锦?”洛秀的问声在门口响起。

    “进来。”

    洛秀推门进来时便看到站在窗前满身寥落的瘦削身影,他的心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尖细的疼痛弥漫而来。

    洛秀走过去站在她身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凉的冰人,宋锦并未缩回手,这给了洛秀勇气,搓着她的手把温暖传到她的手上。

    宋锦扭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我想离开这里。”

    洛秀心脏“咯噔”一跳,抓着宋锦的手忽然用力,疼的宋锦蹙眉,洛秀赶忙松手,无措的看着宋锦:“你……你要去哪儿?”

    宋锦知道他是误解了自己的意思,看着他像个孩子似的无措可怜的模样忍不住勾唇轻笑:“这里到处都是我和齐歌的回忆,所以,我不想再住这里了。”

    洛秀好半晌才消化宋锦的意思,咧嘴傻傻的笑了,点头如捣蒜:“好我们不住这里了,去我那里住好不好?如果你不习惯的话我再另外给你买套房子。”他一直都在琢磨着怎样才能让宋锦从这里离开,没想到宋锦竟然主动提了出来,惊喜来的太快。

    宋锦虽然不想接受洛秀的任何东西,但她更不想动齐歌留下的钱,她一个孕妇事业也未起步,哪里来的钱住好房子,这似乎是唯一的选择,而宋锦更想离开这里并不像她刚才说的那样,她其实并不想离开这个拥有许多温暖回忆的地方,但知道的人太多了,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齐歌的失踪,一个个找上门来令她不胜其扰,尤其是孟家老爷子,是她现在最不想面对的,所以当务之急就是离开这里。

    现在就住到洛秀家里她还没那么厚脸皮,让洛秀给她买套房子感觉怎么那么奇怪,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宋锦摇头,将一个鼓鼓的信封递给他:“让你的人帮我租套房子,干净环境好就行。”

    洛秀看了眼信封并未伸手去接,蹙眉看着宋锦道:“你什么意思?”

    宋锦想她的行为大概刺激到了对方骄傲的自尊,把信封塞他手里,道:“我现在没钱只能住租房,里边是两万块钱,大概能在京都租两个月还不错的房子吧,熬过这两个月就好。”齐歌的钱她一分没动,这两万块钱还是她当初从古宅带出来的积蓄,除此之外她身上只有上次拍戏时的几千块钱片酬,应付平时的花销应该够了。

    一朝回到解放前,宋锦瞬间感到任重而道远,还要养两个孩子,从现在开始她要努力挣钱了,为了两个孩子的奶粉钱,为了美好的生活,她都要开始努力了。

    洛秀只觉得手里的信封沉甸甸的烫手,忍着扔出去的冲动蹙眉道:“你不用这么辛苦,我完全可以给你提供更好的生活,不要那么辛苦好不好,就当是为了孩子……。”

    宋锦挥手打断他的话,目光清亮的望着他的眼睛,坚定而柔声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却不会停止追求事业的脚步,即使有男人的宠爱呵护也应自强自立,没有结婚前,什么甜言蜜语都是泡沫,只有握在手里的钱才是最实在的。”

    洛秀深叹了口气,他喜欢的女人这么有想法也不知是忧是喜,心底也更坚定了结婚的信念,但现在提出来就是刺激宋锦。

    “你才十六岁,正是上学的年纪,要不要我帮你安排一个学校?”洛秀没忽略宋锦的年龄,十六岁,还真是上高中的年纪,他对宋锦的出处比齐歌更清楚,十二岁被卖到古宅当丫鬟,给口饭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让她念书,至于宋锦的身世,由于和宋锦有些渊源的人都在那场大火里丧生,根本查不到关于她的任何信息。

    对此洛秀无奈又怜惜,一个十六岁未婚先孕的女孩,没念过书,长的又过分漂亮,如果没有他和齐歌,得多艰难才能在这个世道生存下去,他完全忽略了宋锦那神秘诡异的身手以及冷静成熟的心智。

    听到洛秀的话宋锦愣了愣,念书?

    在古代十六岁嫁人生子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更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警世名言,闺阁千金略通琴棋书画已能被冠上才女称号,嫁到婆家琴棋书画又不能当饭吃,顶多是名声好听点罢了,女人在古代最大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而作为一个不能生育的古代女人,宋锦内心的煎熬无人能知,因此在她得知这具新身体里竟然孕育着生命时,内心的激动无以言表。

    而在这个新世界,十六岁还未成年,受到法律保护,正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三十岁还单身的女人一抓一大把,像她这个年纪不上学生孩子的还真是个异类,要是别人知道她的情况鄙夷的眼神少不了,流言蜚语更少不了。

    尤其她要进的圈子更是光怪陆离,蜚短流长,她这种情况曝光出去得惹来多少非议,自己倒没什么,但她绝忍受不了她的孩子遭到别人的指指点点,这一刻她甚至萌生了退意,想着到一个安静偏远的地方定居,过平淡的生活,让孩子在安宁舒适的氛围中长大。

    这个想法仅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便被她pass掉,重生一世,她要过的光彩,活的肆意,孩子她更会拼尽所有为他们打造最优良的环境,她要变的强大到无人敢诋毁的地步。

    这一刻宋锦心底的坚定信念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她那张白皙柔淡的眉目突然迸发出自信明艳的光芒来,美丽的灼人眼球,那些因齐歌的离开而缠绕她数日的负面情绪仿佛瞬间被席卷一空,整个人重新焕发出勃然的生机,看的洛秀目光发直。

    等有一天她的名字传遍地球,无论他在哪里都会知道她安好的消息,她过的很好,他会安心的吧。

    齐歌,你的离开不是我的劫难,而是新的人生征途,我会带着你的期盼,好好生活,努力成长。

    洛秀离开后她接到一个电话,陌生的号码,宋锦接通并未先说话。

    “喂,请问是宋小姐吗?”手机里传来一道有些熟悉的男声。

    宋锦强大的记忆力让她瞬间想起对方的身份:“我是,江先生找我何事?”

    “原来宋小姐还记得我,真是荣幸。”那人含笑道。

    感受到对方的沉默江寒叶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想到对方看不到又收手朗声道:“是这样的宋小姐,齐先生在我这里留下一份委托书,让我在合适的时机联系您,我将以委托人的身份和您进行一些交涉,请问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可以见面详谈,然后我会尽快安排律师。”

    宋锦闻言蹙眉,“他、留下了什么东西?”

    “根据保密条约,恕我现在不能直言,宋小姐如果想知道,那就尽早和我见面吧,等办理手续后,您就会得到那些东西。”

    “好,明天上午十点,地点你定。”

    ……

    永无止尽的黑暗,腐朽发霉令人作呕的气息,在这片被成为死亡之地的区域,枯木成海,草叶凋敝,鸦啼嘶鸣,阴风阵阵。

    阳光穿不透黑暗,光明照不到一角,在这不分白天黑夜的死域,生命代表着奇迹。

    乌鸦哇哇的叫着,扑棱着翅膀飞来,褐色的眼珠流转着诡异的幽芒。

    乌目吞之,令人见诸魅,或研汗注目中,夜能见鬼,代表死亡的神鸟,它的眼睛能穿透黑暗,在死域来去自如。

    眼珠突然动了动,像是发现了好玩的事情,扇着翅膀朝一个地方落去,透过哪里反射过来的一点光线能看到那是个被黑袍包裹凸出的一具尸体,乌鸦本就食腐肉而生,兴奋的扑闪着翅膀,用尖利的嘴正要下口,却突然撞入一双幽冷如地狱深海的眸子,哇啦惊叫一声惊慌的扇着翅膀倒退,尖利恐惧的啼鸣让这片死域更显阴森凉气。

    苍白的宛若枯骨般的瘦长手指微曲,指下是冰冷的腐土,十指深插,没骨而入。

    哪里吹来一阵阴风,将黑袍的帽子吹落,露出一张苍白瘦削的面容,淡淡的忧愁,却是惊人的俊美。

    空寂麻木的眼珠茫然的望着无尽的黑暗虚空,有什么东西在他仅存的意识里流散,如流沙般扬风而走,他想要紧紧抓住,却只能跌入更深的黑暗中去,唯记得一双清澈明净的凤眸深深的烙印在记忆深处,那是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他却快将她忘了……

    意识跟不上生命的流逝,在静止的这一刻,他似乎听到了无数种声音在耳边盘旋,溪流潺潺,疾风猎猎,千里黄沙,繁城喧嚣,哇啦的鸦啼,噼沥的雨滴,树叶在摇晃,黑暗中,时间在游走……

    谁在耳边呼喊,齐歌、你在哪儿……

    大雨冲刷而下,洗尽世间一切污垢烦嚣,空气里腐朽潮湿的气味更甚,那是死气,代表死亡的味道。

    他唇角勾着一抹轻柔的微笑,抬起的手轻轻勾勒着一个轮廓,却最终无力的垂落,溅起的泥水飞溅到了脸上,凉凉的,一如他冰冷僵硬的心。

    一道闪电劈开黑暗,轰隆的雷鸣波涛滚涌,刹那的明亮中似有一扇门缓缓开启,一道浑远的声音悠悠传来。

    “以吾之名,重启死门,来者、何人?”

    身体被风托着卷入那扇洞开的神秘之门,是重生还是永恒的黑暗,犹未可知……

    ------题外话------

    前两天出差了,没时间更,sorry,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在追,不论怎样玥都不会弃文的。

    明天开始新一卷,新的征程,女主大放异彩的日子到了,嘎嘎o(n_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