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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是记得的,阿笙想怨,却怨不起来,反而觉得好笑,他是怎么想的,她还是能够窥探一二的。
一步步侵入她的生活,不动声色却操控着她的一切,他要的从来都不是默默无闻,而是光明正大,执拗的像个孩子。
从未觉得工作区域很大,但那天好像走了许久,陆子初手心里仿佛燃烧着一把火,以至于阿笙手心很快就有了温暖。
这一路,收获了无数“关爱”目光,有职员沿途路过,手中的资料或是手机会忽然掉落在地。
“啪嗒”的一声响,在空旷的空间里尤为清晰,职员反应,阿笙不用看也知道,惊吓多于震惊。
前面是牵手而行的男女,后面跟着几位盛景高层,周围是面色各异的男女职员,场面恢宏吗?也许称不上恢宏,但在陆氏绝对是绝无仅有。
盛景副总凑到汤总身边,悄声道:“怎么回事啊?新欢?”
汤总没说话,看着陆子初和顾笙的背影,静静前行。曾经他也以为顾笙是陆子初的新欢,相似的容貌和气质,指不定是谁的替身,但……
这样的公诸于众,还真的是第一次,不管他之前有多少绯闻女友,全都不曾有顾笙这样的待遇。
那样的温情流露,又岂是新欢应有的待遇。
出了盛景,汤总看着漫天云霞:面对顾笙,陆子初也许是认真的。
所谓“有事外出”其实只是外出吃饭,阿笙若是提前得知,十有八~九会拒绝。
吃饭场合难免会涉及工作,她是不懂这些的,况且都是一群男人,她位列其中,有些怪。就像是大人带着孩子参加宴会,来错了场合。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晚餐还不错,汤总热络殷勤,开席不过十几分,就已喝了好几杯,晚餐气氛倒是被他调动了起来,阿笙觉得身为老总其实也不容易,总有屈服的人和妥协的事,以前觉得汤总在盛景已经是龙头老大了,但陆子初一来,方才让人觉得人外有人。
除了命运和现实,世人惯常妥协的往往是金钱,谁掌握他人温饱,谁就有发号命令的权利。
陆子初在席间看似谈笑风生,但事实并不。他比任何人都清醒,深谙商界游走之道,懂得如何操控下属心理变化。
比如说盛景汤总。汤总是个精明人,不能否认的是,他很聪明。陆子初当初授命汤总成为盛景总经理,无非是利用汤总的攀附权贵,一步步实现陆氏不断扩张的野心和前景规划。
别人依附他而生,他榨取别人的可取之处,互惠互利,这才公平。
他们在讲什么,阿笙又没戴随身听,自是听得一清二楚,无非是商界暗暗道道,偶尔汤总说到兴致处,难免有些不着边际,隐藏着商界内幕隐晦,但稍露端倪就会被陆子初随便打个岔,不动声色间就转移了话题。
有很多涉及隐晦的负面信息,陆子初是不愿意让阿笙知道的,他从未承认自己是个好人,就算以前身为一名邢辩律师,也会有冷血无情的时候。商界游走,没有几个人手段是干净的,站的越高,只会越发身不由己。
阿笙并非不知,有些事情隐约可以猜得到,在法务部工作好几个月,这里面的汤汤水水,她多少懂了一些。
他不愿让她知道,她便装作无知,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无可奈何和逼不得已。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陆子初是老板,汤总等人敬着他也是应该的,但连带捎上她,阿笙注定无法气定神闲的端着、坐着。
他夹给她的菜,都是她平时爱吃的。她的喜好,似乎不管历经多少年,都不曾被他忘却。
无人看到的隐晦角落里,他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她看着嗨劲正浓的公司领导,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一眼,引来了他的眉眼深浓,浅浅一笑。
白皙的手指落在他的手心里,宛如飞累了栖息在安全港湾的白蝶,陆子初一边散漫应着汤总等人的话,一边包裹着她的手,只觉得掌心手指瘦削,如此这般,已经牵引了思绪,陆子初眉头微微皱起,眨眼间功夫已和她十指相扣。
他和她之间拥有的回忆太多,随便一个生活小细节就能引起石沉大海的日常点滴。
书房里,他看书的时候,她会趴在他肩头,手指覆盖在他的手背上,他还没说什么,她自己倒是先笑了:“我的手和你相比,是不是又粗又短?”
他眼中开始有了笑意,总觉得她还是一个孩子,说话偶尔会很傻气,她的手指原本就很漂亮,纵使比他小,也无需自贬到“又粗又短”。
继续看书,由着她揣摩两人手指究竟有何区别,那么认真的神情,倒像是在研究新学问。
后来问她有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她的回答倒也别出心裁,下巴支在他肩上,轻轻的笑:“书上说了,上帝抽走了亚当的肋骨,这才创造出了夏娃。女人如果是男人身上遗失的那根肋骨,那么手指骨骼比男人小,也很正常。”
他深觉好笑,轻声叹息:“谬论。”合上书,打算起身,她还贴着他不放,于是抱起她,任她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说起亚当和夏娃,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管道昇的《我侬词》。”她搂着他脖子,声音低柔,宛如山泉淙淙流水,清冽之余,说不出的动听迷人。
他知道最动听的不是她的声音,而是她念词时的神态,佯装淡定,却在眉眼间泄露了私密的小情绪。
温情,却又难免有些不好意思。
她说:“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椁。”
犹记得,当时的他眼中笑意浮现,微挑的唇角更是笑意加深,看着念完埋首在他怀里不敢抬头的她,忍着抚摸额头的冲动,情潮涌动:“你啊。”
尾音拖长,宛如最不经意的叹息。
她和他在一起,她从未说过“我爱你”,是少女矜持,是性格使然,但这首《我侬词》却道尽了一切,比那句“我爱你”还要让他心生触动。
无非是双手交握,却让陆子初想起了过往,因为她就在身边,所以就连回忆也被注满了温暖,他能从温暖的触摸中收获到久违的感动。
晚上回去,车子在杭州街道行驶着,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陆子初还不曾好好看过这座城。
阿笙坐在他身边,转眸看着窗外,双脚轻轻踢着脚下的地毯,陆子初见了,轻轻笑了。
他问:“吃饱了吗?”声音有些哑。
“饱了。”他们讲话的时候,她也没闲着,吃东西喝汤打发时间。碟子里的菜刚刚清理入腹,很快又被新的菜色覆盖。陆子初负责夹菜,她负责吃菜,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忙。
陆子初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不见你说话?”
闻言,阿笙终于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有些意味不明,还有些欲言又止,他挑眉等待着,但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又把目光移到了窗外。
陆子初还在猜测阿笙眼眸中的深意究竟是什么意思,见她无意多说,自是不肯轻易无视掠过。
“怎么?”他握着她的手。
“没什么。”
“你刚才似乎有话要对我说。”语声平静,似陈述。
阿笙轻轻侧过脸,看着灯光下的他:“有些话我说了,并不见得你会爱听。”
“看来不是好听话。”倒是很想听听,那些他不爱听的话,究竟会有多难听。
她在短暂沉默之后,方才缓缓开口:“你不是问我,饭桌上为什么不说话吗?我只是觉得饭桌上都是一群人才,没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这话有些出乎意料之外,就连无意偷听他们说话的陈煜也是翘起了嘴角,开始觉得有趣了,这话似乎把他们陆先生也影射进去了。
陆子初确实有些哑然,微微抿唇,那个一群“人才”显然也包括他。这个词汇被她一语道出,很显然跟褒奖无关。
“其实真正的人才是你,只可惜才华横溢,却没施展在正道上。”
一语道出,陈煜险些笑喷了,跟随陆子初多年,他确实不是一个多好的人,商界狡诈阴险,但从不曾被人当面道出,此女勇敢无畏,话音平静,隐隐诙谐,隐隐轻叹,隐隐智慧……
他对顾笙了解不算太深,所有的认知都是来自于陆子初对她的惦念和记挂,后来她从美国回来,精神状态很差,自是不觉得这个女子究竟有什么地方可以配得上陆子初,但顾笙自有顾笙的魅力所在,即便神志不清楚,依然气质独特。
半年前,陈煜无非觉得顾笙美得沉静苍白,但如今她虽苍白如昔,却在眼眸最深处多了红尘烟火,内敛凝聚,似乎栖息太久的睡狮,偶遇时机就会爆发而出。
后车座那里,顾笙话落,抬起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淡淡的看着陆子初,眸子里的莹莹光彩慑住了他。
就那么眸色深深的看了她好一会儿,陆子初缓缓松开她的手,双臂环胸,靠进了后车座。
这番话,商界说他的人不在少数,但当着他的面说出口的,唯有阿笙一人。反讽吗?她只是平淡叙述,无关反讽,带给他的不是不悦,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
如此老气横秋的语气,伶牙俐齿,有着阿笙旧时模样,他是无比怀念的。
陆子初脸微侧,车窗里浮现出一张清隽的容颜,嘴角流露出淡淡的笑意。情绪流露,如此明显吗?
竟是罕见的默契,几乎是同一时间,阿笙也望向了另一侧车窗,各自独立一隅,但陈煜看到了,顾笙把脸贴在车窗玻璃上时,嘴角笑意竟和陆子初惊人一致。
阿笙太迟钝,陆子初体质偏寒,但握着她的手却很滚烫,晚餐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倒是喝了几杯酒,声音有着淡淡的沙哑,她还以为他是太累了,要不然不会行至中途就闭眼小憩,似是睡着了。
她未曾多想,陈煜把她送到楼下的时候,他终于睁开了眼睛,唤了一声“陈煜”,清了清嗓子,这才说:“送顾小姐上楼,我在车里等你。”
“你……”
不上去吗?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声,他是知道的,抬手摸了摸她的发,笑道:“忙着呢!明天中午我去公司接你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