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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借花献佛了,阿笙取出山茶花递给了陆子初,“送你。”
他在微愣之后,伸手接过,停了几秒,看着含笑吃饭的阿笙,猝然笑了。
他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人送我花。”
“感觉怎么样?”
陆子初拿起一只小笼包送到她嘴边,在她咬了一口之后,这才说:“不太好。”
“嗯?”声音含糊不清。
陆子初笑的迷人:“感觉自己好像被调戏了。”
“……”阿笙险些被呛到。
那支山茶花被他摘下来,别在了阿笙的鬓旁,她原本就拥有一头浓密松散的长发,如今粉红色花朵相称,白皙的皮肤似乎也因为山茶花开始有了颜色。
阿笙笑笑,没有和他目光对视。轮廓清晰,眼神清晰锐利的男人,在看向她的时候,表情慵懒散漫,柔和的眼神里分明窜起了满满的火焰……
一辆崭新的脚踏车摆放在庭院中,难怪下楼前他看着她的衣服摇了摇头:“需要换衣服。”
这次出来,衣服都是他准备的,她也是打开行李箱才知道,里面竟然放着红色运动衣和白色运动裤。
邰铭见陆子初和阿笙下楼,迎了上来,前一日邰铭又找了好几人过来帮忙,藤椅总算是完成了,选漆需要过问陆子初的意思,陆子初跟他谈话的时候,阿笙上前打量着脚踏车。
过了一会儿,陆子初走过来,问阿笙:“会骑自行车吗?”
“我初中、高中那会儿每天骑脚踏车去上学。”其实她是想起了依依,两人形影不离太多年,有关于脚踏车的回忆太多太多了,不愿心情受扰,阿笙回头问他:“怎么只有一辆。”
陆子初拿出口罩递给阿笙:“我载你。”
“我不能自己骑吗?”
抬手揉了揉她的头:“会累。”
陆子初推车时,发现阿笙鞋带松散,只得把车停好,蹲下身体帮她重新系鞋带。
这样一个上午,清高孤傲的人屈膝帮她把鞋带拽紧,专注绑好,温暖妥帖的举动给了阿笙感动,也让客栈老板和住客颇感意外。
有些画面,无关阳光,只消一眼,就会让人头晕目眩。此景,就是其一。
阿笙低头看着陆子初的手指,骨节修长干净,腕表散发出淡淡的微光。
像是生活多年的夫妻。阿笙想。
空气带着凉气,但阳光却打在了地上,陆子初骑着脚踏车载她穿梭在大街小巷,她坐在后座伸出手臂抱住他,迎着风,沿途看到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比幸福和美好。
有游人在照相,纳西族老太太手拉着手,脚下踩着节奏,跳的很卖力;有外国游客背着包推着山地车,和周围行人或认识或不认识打着招呼;还有眼神漠然的都市女人躺在客栈门口的摇椅上冷漠的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
来这里的人,大部分人都在这种慢节奏中舔舐着伤口,伤口好的人继续回到最初的地方为了生活拼搏,伤口未曾恢复的人,继续逗留。
宁静安定融进空气里,令人有闭眼的冲动。
阿笙央着要骑车,陆子初在想,她虽有腿伤,但骑上几分钟还是可以的,也就放行了。
把车交给她,她弯起了嘴角,他看了只觉得好笑,叫住已经上车的她,温声道:“别骑太快,五分钟后回来。”
他在原地等她,于是这一等少说也有半个小时,原本早在二十分钟前就去找她的,但又怕她从别处跑回来,只得按着性子等。
半个小时是极限,陆子初沿着大街小巷找阿笙的时候,焦虑、后悔、不安、恐惧……最后悲哀的念叨着:“顾笙,你真是我的死穴。”
这话出口,多少有些气急败坏和咬牙切齿。
这一路,他心里想着,如果她是故意害他担心,见到她之后决不饶她,想法总会发生改变的,整整找了二十多分钟之后,他又在想,只要找到她就好,她兴许忘记他在哪了,说不定此刻也急坏了,这么一想,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返回原地,那里也有人正焦急的等着他,不是阿笙,而是邰铭。
他说,他在外面办事,是梁茉给他打电话,让他来这里跟陆子初说一声,阿笙在客栈,让他直接回去。
隆冬天,陆子初回客栈的时候,额头上都是汗,罪魁祸首正背对着他拿着刷子给藤椅刷漆,悬着的心忽然落了地,气却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有人没人,上前一把扛起阿笙就往楼上大步走去,声音又急又气:“顾笙,有你这么折磨人的吗?”
阿笙在短暂受惊之后也很可怜,倒挂在他的肩上,头晕的很。
梁茉担心出事,紧追几步,接了阿笙手中的刷子,跟陆子初解释道:“陆先生,您别怪顾小姐,她是在外面骑车摔倒了,脚踏车也出了故障,那里离客栈比较近,所以她才会先回到了客栈。这不担心您四处找她吗?所以才会央着我捎信给您。”
陆子初步伐僵了,在楼梯转角处放下阿笙,好看的眉皱了起来,“有没有受伤?”
梁茉听他语气焦虑,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才真的以为这么好看的人会把阿笙扛进房间暴打一顿。看来,人不可貌相,再好看的人发起火来也是很吓人的。
“衣服穿得厚,不碍事。”阿笙见他眉皱的更紧了,以为他不相信,就又说道:“腿刚开始有些疼,不过现在好了。”
也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相信她的话,但总归是松了一口气,火气却没那么快消下去,他说:“顾笙,骑车就不能小心一点吗?”
他是真的急坏了,要不然不会连名带姓的训她。
“别恼。”
“哪有那么容易就消火?”
他别扭起来的时候像个大男孩,阿笙踮起脚尖,捧着陆子初的脸亲了亲他的唇,笑了:“还气吗?”
陆子初眼睛有光划过,嘴角却禁不住上扬,内心是无奈的,这小女人……
楼梯亲吻照被客栈游客用相机拍了下来:台阶上下,周遭盆栽鲜花点缀,身影和笑颜开始变得影影绰绰。光影中,女子亲吻男子薄唇时,嘴角微笑含蓄,宛如藏匿酒窖被温情厚待的红酒,甘醇沉郁,有着时间沉淀后的淡然。
照片送给了陆子初,男子拿在手里,眼里光彩灼灼,一下子就点亮了俊雅的颜。
来到束河不过数日,却忽然想放下一切就此永远生活下去。
楼下藤椅早已刷好了漆,等待风干。
恬淡的午后,阿笙兑现了诺言,趁陆子初午睡的时候,下楼细致刷漆。无法回馈给顾行远的那份孝心,阿笙悉数给了陆昌平。
死去的人,亏欠太多;活着的人,此生不愿再见;亲人一场,有时候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是良缘,还是孽缘。
她不曾知道,那天午后,她在廊檐下刷漆,同样有一个人早已察觉她起床,站在阳台上,双手撑着原木栏杆静静的看着她,眸光如水。
陆子初望着束河上空,这里太过安宁,以至于他快遗忘了T市纷扰。他和阿笙的过去只怕早已被神通广大的记者扒了出来,此刻让她离开那里是对的,否则两面夹击,不管如何规避,被世俗言语所伤是逃不掉的。
陆子初没有猜错,此刻的T市,早已因为“顾笙”变了天。
这天中午,韩愈宴请T市媒体巨头袁洛克吃饭,可谓大手笔,包下了整个餐厅,袁洛克下车,就被欧阳浨请到了包间。
这顿饭,袁洛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怕是难以下咽。
袁洛克亲自推的门,抬眸望去韩愈站在落地窗前,周身仿佛被阳光沐浴了一层金光,负手而立,背影霸气凛然。
袁洛克原以为韩愈此刻怕是难露笑脸,不曾想韩愈转身,嘴角不仅有笑容,就连眉眼间也沾染了几许柔和。
“袁总,请您吃顿饭可真不易。”韩愈跟袁洛克握手,手势略重。
袁洛克回握,笑容满面:“韩总是大忙人,平时倒想约着一起出来聚聚,就怕您不得空。”
韩愈邀袁洛克落座,不需要服务生,饭菜早已上桌,就连茶也是韩愈亲手沏的,倒在杯子里,亲自端到了袁洛克面前。
袁洛克除了有些受宠若惊,更多的是无奈,韩愈宴请缘由,他知。只可惜,他不能应。
“韩总,有什么话您就直说吧!”袁洛克开门见山。
韩愈抖了抖餐巾,“还是先吃饭吧,也不急于一时。”
袁洛克也不想拐弯抹角,干脆直言道:“相关新闻播出,我无能为力。”
袁洛克既然这么说了,韩愈反倒是扯了扯嘴角,靠着椅背,慢条斯理道:“不能播。”
“韩总,您也是商人,应该很清楚,一旦停播,我的损失将会很大。”他和韩愈没少打交道,知道他是一个多厉害的角色,不管怎样,都不想因为这件事撕破脸。
韩愈说:“所有损失,我赔。”
袁洛克为难道:“韩总,就算我们不报道这件事,也会有其他媒体争相报道。”
“你不带头,没人敢。”韩愈笑着摇头。
“您知道您、顾总裁侄女,再加上一个陆总,三位加在一起,话题性究竟有多惊人吗?没有人会放弃这么大好的新闻线索。”袁洛克深吸一口气,叹声道:”这么说吧!您知道陆家一大早给我打电话出了多少钱吗?条件跟您一样,也是让我压下这条新闻……”
他越是这么说,韩愈就越是笑容冷淡:“不管陆家出多少,我愿意出双倍。”
袁洛克垂眸似在思量,过了一会儿才抬眸看着韩愈,倒有些像是破釜沉舟:“抱歉,已经迟了。”
韩愈心里一咯噔:“什么意思?”
“电视台中午十二点准时播出。”
韩愈脸色变了,眸子狠狠缩了一下,紧盯着袁洛克,声音里带着莫名的寒气:“先前不是说黄昏六点播出吗?”
“旗下部门在时间段上做了相应调整,播出时间段改到了中午十二点,以午间新闻形式播出。”袁洛克没告诉韩愈,陆昌平出价太高,他怕自己会心动,再加上韩愈又紧接着给他打电话,他怕自己会动摇,所以才会临时改了时间段。
韩愈似是气极了,反倒抬手摸着额头不怒反笑,接连点头,幅度很大,笑眯眯问袁洛克:“所以你答应跟我共进午餐,只是为了松懈我的警觉度,有意拖延?”
若说袁洛克对韩愈没有畏惧是假的,但毕竟在商界游走半辈子,袁洛克又哪能沉不住气?犹豫了片刻,袁洛克说:“为了这条新闻,相关工作职员忙碌了很久,有些事情我也是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