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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程明义所不知道的五哥,谭飞扬瞪大眼睛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从小到大,简宁哲都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他只是听母亲说,父亲在自己出生前就死了。他小时候虽然也曾因为没有父亲被欺负过,但是简宁哲成绩好,在早年华国的教育体系中,成绩好的学生会得到上至教导主任下至班级同学的喜爱和保护,有哪个学生敢当着简宁哲的面说他是个没爹的孩子,简宁哲自己都不用出手。
他只要同跟着自己的小跟班谈一下心,同时再认真叮嘱一下,他就信任对方才会把心里话告诉他,求对方千万别告诉别人。只要简宁哲这么说了,那个喜欢打小报告的小跟班一定会跑去告诉老师,老师就会将那个说脏话的同学叫到办公室好好训斥一顿,久而久之,就再也没有人敢说简宁哲坏话了。
当然,如果真的遇上那种混不吝的,老师一训斥就产生逆反心理,反倒说得更厉害的坏学生,简宁哲也不介意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拳头有多厉害,他从小就和邻居家的孩子打架,别看成绩很好,其实打起人来下手比经常打架的人还狠还毒。
即使没有父亲的保护,简宁哲自己也能活得很好。他似乎天生就会利用周围的人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也天生就会讨好诸如老师这样“上层人士”。他能够看清每个人的真面目,将周围的人分为“可以利用的”、“没有关系的”、“必须教训的”这三种。
而在十岁那年,他的认知中又加了一类人,“不能原谅的”。
林政平在京市是个数一数二的人,他本来是一个京华大学金融学毕业生,娶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如果只是这样,那么他就是个上门女婿,在岳家的地位不会太高。可重点在于,林政平自身的能力要比自己的岳父强,一开始他还只是跟着岳父做事,到后来,他出色能力让岳家都变得开始仰仗他,一开始岳家的财富如果只有1,那么林政平经过十年的努力,让资产变成了100,而本来的赵氏也慢慢变成了林氏。
这是一个成功者的故事,但到了简宁哲这里,就是一个卑劣者的故事。
简母也是京华大学的高材生,当年与林政平是相爱的。大学毕业后,林政平娶了富家女,而简母则一个人生下了简宁哲,只当林政平死了,简宁哲是她一个人的儿子。
简宁哲与林政平太像了,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唯一与林政平不同的,就是与简母一模一样的一身傲骨。
林政平来找简母是为了什么?因为赵氏现在已经成功变成林氏,他再也不需要看岳家脸色过日子,功成名就的他当然会怀念自己心中当年的白月光朱砂痣,跑来找简母,表示简母可以继续跟着自己,以后林氏都是简宁哲的,至于现在赵氏那个女人,他早晚会想办法跟他离婚。
他只当简母还是当年那个单纯的大学生,自己哄两句会回来没名没分地跟着他,让他能够弥补自己良心上那点不安。
可惜简母早就当这个人是死的,更不稀罕林氏那点东西,她只要简宁哲。而这个人的嘴脸实在让简母恶心,离婚?怎么可能离婚。就算现在赵氏变林氏,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现在林政平的妻子死了,否则不管离婚还是什么,家产都得对半分,林政平根本离不起婚。
他只是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想享受齐人之福罢了。
简母很干脆地将林政平赶走了,简宁哲这个狼崽子更是拿起菜刀追了林政平一条街,林政平此生都未曾如此狼狈过,白月光朱砂痣变成了眼中钉肉中刺,儿子更是从亲生子变成了白眼狼。
他这个人心胸并不大,开始对简母进行打击报复。毕竟是低人一头,简母在京市过得艰难,就带着儿子回了老家,从此离开京市这个混乱的圈子。
简母早就因为未婚生子与父母断绝了关系,就算回到老家也没有去找父母,与简宁哲一起安家。简宁哲很快在新的环境中取得一席之地,经过此事,他变得更加圆滑了,他明白了地位对于普通人而言的意义,这一次,他在班级里当选了班长,做一个老师眼中又乖又有能力的学生。
简宁哲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不过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点自卑的,直到遇到程明义,一个父母双亡比自己更可怜,还完全不会保护自己的人,他心中那点自卑也消失了。
最初对程明义好,是因为这个人能够满足青春期少年那点虚妄的自尊心,这个人是可怜的,这个人不仅过得比自己差,他连保护自己的手段都没有,有这个人,自己就不是最可怜的。
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不是社会最底层,从小就长歪了的简宁哲是窃喜的,他倾尽自己所有对程明义,人际关系中又多了一种人——“如此可怜的”。
但是当十四岁那年,程明义唯一的奶奶去世,简宁哲在那间仿佛黑洞一般幽深可怕的房间中见到已经好几天不吃不喝的程明义时,在他心中,“如此可怜的”变成“需要保护的”。
这个人比自己可怜,这个人已经这么可怜了,居然还能变得更可怜。唯一的亲人去世,家徒四壁,小地方福利机构一点都不完善,程明义除了空荡荡的房子,好像连下一顿饭都没有了。于是简宁哲将他带回自己的家,不再是为了自尊心,不再是为了找一个比自己更可怜的,只是想让这个人过得好一点。
然而当程明义说自己回家拿点行李却再也没回来时,简宁哲终于明白,原来这个人是自己“无法保护的”。
简宁哲能够在同学们的讽刺中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能够和母亲一起过着很好的生活,他并不觉得自己的日子有多难过。直到遇到程明义,他才明白,自己是“弱小的”“天真的”,他是那样的无力,无法改变这个可怜的人的任何现状。他只能像施舍给乞丐一两块钱一样,让程明义能在自己家里吃两顿饱饭罢了。
然而这个“如此可怜的”人,自己一个人跑到南方打工,过年回来的时候买了一大堆礼物,用自己的能力赚到了钱。
此时,在简宁哲心中,程明义与简母画上了等号,他们都是“坚强的”,他们都比自己要强大,不是利用一些阴谋诡计去满足自己小小的自尊心,而是不管怎样,都能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世间。
程明义是让他“钦佩的”。
可是在后来的通信中,从程明义的字里行间,简宁哲看到一个人在外地的凄苦,看到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一群大人中生活的艰难。那个时候,简宁哲明白了什么叫做“让人心疼的”。
他迫切地想要变得强大,他拼命学习,想要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因为他想要保护对自己最重要的两个人。
然而他依旧是“弱小的”。
简母过度操劳,重病缠身,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将简母积攒起来为简宁哲上大学的钱全部花光,还是不够。
简宁哲实在没有办法,在无数个无眠的夜中,在简母病痛中,他丢弃了自己的自尊,学会了什么叫做“能屈能伸”。他自己一个人坐上去京市的火车,跑去找林政平,他需要钱,他要借钱,让他做牛做马都行。
然而林政平并没有给他钱,林政平的两个儿子林启航和林远航还知道了自己的存在。他在这一家人的羞辱中回到了老家,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因为无法得到好的治疗,一点点地在病痛中消散了生命中最后一缕光芒,如卑微的尘埃般,离开了这个世界。
简宁哲明白了什么叫做“仇恨”,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让林政平跪在地上求他!
这个时候,程明义回来了。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拥抱了弱小的他。曾经,这个人那么可怜,曾经这个人一无所有。简宁哲像一只可怜的蟾蜍般,去同情比自己更加弱小的蚂蚁,现在他与程明义一样了。
同样的一无所有,同样的孤寂一人,同样的身无分文。
简宁哲抱住了程明义,告诉他自己“恨”,却没有说出实情,他不想让程明义为自己担心,以后他们这样就好。
在程明义的帮助下,简宁哲走出了没有意义的悲伤,破釜沉舟地卖掉房子,与程明义去了京市。之所以选择这个城市,是因为简宁哲要面对自己的弱小,他要坚强地活下去,强大起来,强大到能与林政平抗衡的地步。
那时候他们不过十八岁,抛弃一切来到这个国家的中心城市,带着满身的伤痛和沉痛的过去。然而简宁哲并不觉得有多难受,因为程明义也辞掉了南方的工作,和他一起来了京市。
“我这卖力气的活,到哪里找不到工作。这些年我自己一个人也没意思的,身边有个认识的人挺好的。”程明义随意地说道。
但简宁哲知道,到一个新的陌生的城市,程明义也是害怕的。
手搭在程明义肩膀上,这个人在简宁哲心中有了全新的地位——“不能失去的”。
尽管最后,他还是失去了自己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