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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心中的怨毒和埋汰就像面前的草人一般,在林风的长矛攒刺下,脸不是脸,头不是头,身子不是身子的蒿草凌乱,毛草一地。
自从林风从军被“调遣”至此已经三个月了。
被一个“瘟神”一样的武官步前进,天天耍猴似的赶在在野地里,做什么新兵训练。
和一帮其它地方遣来的一群新兵蛋子每天训练什么冲杀,集阵,步伐,越野,潜伏,待命,反袭……等等一大股脑行军打仗的训练。
天天一身泥,一身臭,一肚子饿的木然训练着。
提到臭,林风自从军那天起,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已经三个月没洗一次澡了,说到饿,只要有一口气在,就别想着吃饭。昏过去了,还是没饭吃。连吃个饭都要自己在野地里找。
训练三个月,林风就风餐露宿的吃了三个月的野菜草根,十几只小跑兽,最香的一次,居然是捡到别人掉在地上一条后腿兽肉。
每当看着别人身形轻快,动作迅猛,元力充沛,大鱼大肉,林风那满嘴的口水呀,就不知不觉压都压不住,吞都吞不及的流了出来。
提起那个本家兄弟武官步前进就火大,真是人如其名,一天到晚就知道前进前进,心黄手辣的,林风没少挨他的鞭子,要不是从军为了救摩刀青兰,林风第一个跳起来就想杀了他,什么本家兄弟,简直就当自己是牲口奴隶。折腾得死去活来的。
对于林风来说。这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一般的生活。
好在不管咋折磨。咋训练,三个月过去了,林风依然消消瘦瘦的站着。
当林风杠着一杆茅枪回到要塞,王虎,栋国良,赵打钱,李力,郭杜等五人那个眼巴巴中流露的渴望和闪亮简直比林风还“饿”。就是将林风自己这百十斤全塞进五人嘴里都不够塞牙缝。
五人看着身板柔弱成一根干柴似得林风,一脸的憋屈,幽怨,盯得林风就像拨光了毛的山鸡似得毛骨悚然。
好在分别当上队正的五人,这官升了,这钞钞也多了(注:本书中钱财表现为用特定的钞票,类似银票),特在最好的堂子(洗澡堂)包了个雅间,让林风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还专请了本店最拿手的名师搓背捶腰。去去满身“风尘”!
在最大的驿馆安排了一大桌酒席,全是大鱼大肉。肥腿油膀,上等黄酒三十斤。
一夜酒席下来,六人高兴狂张,海吃海喝,风卷残云的扫荡一空。
直撑得林风拉肚子跑了三天三夜,差点一命呜呼,要不是要塞里有专门的兽族巫医,一包古怪的汤药服下,现在,林风那里还有力气在这练习枪刺?早怕是锣鼓喧天,帆幌白绫,兽巫开道,迈向天葬了。
林风将手中枪矛用意力顿地一搠,李力立即笑呵呵的端着一碗清水走了过去,“林兄弟,累了?解解渴。”
林风接过水碗,咕咚咕咚喝了,抬眼望着面子前五人,道:“五个催命鬼,找我又有什么事?”
王虎抱着粗壮胳膊笑着嘴的捅了捅一旁的栋国良,栋国良立即笑迷迷的道:“兄弟们好久没聚了,见林兄弟训练特苦,想请兄弟老地方聚聚,喝喝酒,吃吃肉,联络一下兄弟情什么的。”
“呵呵,一群催命鬼,我刚好没几天,你们又让我去海吃海喝?想要我的命么?”
郭杜赶紧跳过来,一把抓住林风的肩膀,道:“兄弟误会了,大家不是刚发饷了嘛,上次可是兄弟说的,我几哥儿发饷了就得招待兄弟你一回,兄弟们都是铮铮汉子,咋能忘了呢?得说话算话呀,这不就来了么?”
林风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说的?”
五人齐齐点头道:“你说的!”
“发饷了?”
“发饷了!”
林风摸着脸颊,低头的沉思半响,抬着眼睛望着面前眼巴巴的五人道:“当真酒席订好了?”
“真真的当真”五人晃着脑袋齐齐的说道。
“那好吧,看在钱的份上,我就再去一次吧!”林风无奈的说道。
“好!好!好!”几声狼嚎一样叫声响起,五人个个开心的拥了过来,一把将林风抬了起来。
赵打钱道:“咋样?我就说林兄弟不会不给面子的!”
“那是!”郭杜接口道。
“慢着!”林风一声惊呼道:“我好想拉屎……”
“啊?”
“呸”!
“呯”一声,灰尘四扬,五条人影分开,霎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哎呦”,林风一声惨叫,“你们这是要蒙杀我呀?摔死我了!”
林风缓缓爬将起来,拍散着满眼灰尘,睁眼一看,那里还有人呢?
“真是几个催命鬼,咋就缠上我了呢?”
林风捶捶生疼的后腰,抽起枪矛就往会走,不管杂样,看在几个催命鬼舍得为自己花钱的份上就去吃吃肉,喝喝酒。大不了就再躺几天,反正躺病假就什么都不用干。
心中一阵嘻嘻一笑,林风杠起大枪,摇摇摆摆的就往驿馆走去。
进得要塞内,一路上商铺林立的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各种大嗓门发着各地土音,叽里呱啦的嚎叫着,简直比杀猪的嚎叫还凄惨的嚎着招揽着各种行货客商。
本来就不是很宽的马道被各式马帮牛车一占,显得更是拥挤不堪。
各色外域手女袒胸露乳的招摇而过,浓妆艳抹,阵阵香风四溢,挥手招摇的揽着林风。
在这里,军人总是最吃香,那怕像林风这种看起来像兵又不像兵的人依然很招惹四周的兽族女人喜爱,谁叫现在瘦弱弱林风清骏帅气呢?
比起那些体型粗犷。牛高马大的军士。林风这种“文雅苗条型”还是难得一见的。
林风每次经过这条街道。总是被一大群兽族女人又拉又扯的,欲成好事。林风一见这些兽族女人满脸厚厚的粉脂,呛人香气,每每让林风头痛不已,躲之不及。
今日经过这里,想必又要重复往日的纠缠了。
要是能见几个像月儿和飞儿的美女,自己心中也许还能受用一点,虽然自己也有那么一点点好色起来。但至少看见这些真正的庸脂俗粉,就半点兴趣都没了,古井无波一般。
此时,一群“庸脂俗粉”的兽族“美女”娇声颤颤的奔了过来。
林风一惊,妈呀,今天怎么比昨天还多?双目中全是一片波涛汹涌的乳.球,手中长枪一握,转头就跑。猛地肩上长枪被什么东西大力地刮了一下,身子向前一个趔趄,几乎摔倒在地。
站稳了身子扭头望去。只见一匹雪白高头角马喷着大鼻儿,一只黑洞洞的马眼“瞪”着自己。昂头立在身边,马上传来一声娇叱:“你耳朵聋了?”
“咦?撞了人还有理了?”林风气往上冲,往马上看去,同色白绸披风白绸斗篷,露出一张粉红光致,娇俏妩媚的脸蛋儿,弯着一对柔眉下一双亮晶晶的明眸瞪着林风,嘟着红润的樱桃小口。
林风不由眼前一亮,说美女美女到,这个美女还真是他到了乌林哨几个月后遇到的第一个大美女。
那眉那眼那五官,瑶鼻樱唇,简直无一处不美,是那种真正的娇宠惯了的女孩子,看她的年纪也就十四五岁,和月儿差不多大,这个美人胚子,既然敢跑到这种地方来,要是被兽族那些粗憨蛮人看见可那还得了?不抢跑了才怪。
她穿了一身男装,外面罩着长袍,由于骑在马上,露出老长一截白嫩粉粉的大腿,下面露出一双鹿皮半统靴,柳眉倒竖,怒气冲冲地向林风喊着。
由于四周嚎叫叫卖声嘈杂,林风也不知道她在喊这什么。
见林风回过身来,穿着一身泥泞沾满的夹袍,身材高挑,虽然看面容文质彬彬,但是五官颇为英俊,最主要的是那身泥泞袍上居然有个圆形团龙图案,瞧着不禁沉了下脸色,脸上的怒气顿时收敛了些。
旁边又是一匹大红角马冲了过来,骑士马术生疏,显然不及这个美丽的少女,到了跟前,才猛地一提马缰,“吁”,勒的角马头昂起希聿聿长嘶一声,马蹄踏得一地烟雾弥漫,飞尘四起,摇摆着身子,大声喝道:“怎么了夕月?喂,你这瞎了眼的小子,可是你碰撞了夕月?”
马上骑士身材雄壮,身穿大红绸袍,头罩红色逍遥巾,光鲜得体,大约十七出头,浓眉大眼,气宇轩昂,脸上满是傲持之气,显得彪悍强壮,陡见夕月斗篷上一条破长口子,一眼看到林风肩扛上的长枪,“好小子,你是活的腻烦了不是?”他一头说着一边冲上来,手中的马鞭子一扬,“嗖”地一声向林风打了下来。
一阵尖叫,吓得一大群粉堆脂抹的兽族女人四处躲闪。
这人说打就打,实在暴戾之极,林风躲避不及,生怕被这一鞭子抽破了脸,下意识地抬手一撂长枪枪杆挡住了脸庞,那知男装少女身形前探,右手的马鞭向前一抖,鞭梢儿笔直如一条线般射了出去,刷地一下缠住了劈向林风的马鞭,向后一扯,这一鞭子便没抽下去。
“夕月?”大红角马上红袍骑士惊奇的望向男装女子,“别拦着我,我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边荒野人!”
少女不睬那人,咯咯笑着,双腿一挟马腹,趋近了林风的身旁,笑吟吟地道:“本骑士放你一马,呵呵呵,下次可就难遇到我这么好说话的人了吆!”她的嗓音俏俏甜甜的十分悦耳,口气含着些善意的嘲笑。
一抖马鞭挤过人群向前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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