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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章 千树化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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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千树,从未用过自己的修为,从未施展,自然没有人知道他修为高低。

    因为这本身也是一件不需要的事。

    掌控整个大陆最为紧俏的铁木黑焦炭,拥有花家的支持,更拥有现如今无人不知的花家商队……他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什么修为,只需要用钱就可以了。

    拥有任何国度的国主都眼馋羡慕的财富,太多的事情不需要他自己去做,太多的危难都可以使用金钱去化解,太多的仇怨,都可以用金钱去抚平,或者彻底解决。

    金钱,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世界,都是最为强大的东西,即便出现某些不为金钱所动的人和事,但立即会有更多的为钱所动的人和事,去解决他们。

    这就是花千树的力量。

    财富的力量。

    所以他是一个世界上少数几个,根本不需要修为的人。

    那么他的修为到底怎么样?是高是低?是好是坏?

    仿佛……没有人知道。

    但有些事情,却是谁都知道,却没人会往这方面想的。

    临江花家,花开别院又一只,曾经的花千树,是临江城及其周边州郡最为闻名的富贵人家,他家只有一个孩子,也只有一个继承人,便是花千树。

    为了他的修为,家里原本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即便花千树仅仅是一个庸才,那么依靠那么多的财富,那么多的丹药,他也能成为修为不错的人。

    何况……实际上花千树的资质真的很好!

    超出很多人的想象,他的资质当真是上上之资,要不然当初陆高峰也不会考虑将陆茜嫁给他。

    不错的资质,巨大的财富,这是一个修为高深者的基础。

    何况……他遇到了陆羽!

    资质,财富,都十分低劣的陆茜,成为了临江城家喻户晓的人物,更成了大玉国的陆香君。

    这是陆羽的实力,用最好的功法,最苛刻的修炼手段,硬生生将资质平庸的人提升到如此境界。

    那么……花千树呐?

    ……

    枪!

    长枪!

    陆羽最喜欢使用的兵刃,在没有孤江寒星之前,陆羽把自己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枪术之上。

    因为女孩子不应该用长枪,所以陆羽传授技艺的时候,只把长枪教给了花千树。

    优良的资质。

    最好的资源。

    陆羽传授的最恰当的功法。

    最狠心的修炼。

    还有……陆羽最为精通的枪术。

    所有因素加在一起,就早就出花千树这个几乎从未跟人动过手的……怪胎。

    他到底有多强?

    现在,此时此刻,此地此生,与他交手的蓉城士兵……知道了!

    先天圣阶!

    陆羽都不知道的,花千树的先天圣阶!

    一枪出,拟长云,浩瀚千万里,无所踪行。

    枪如毒龙,剧毒的龙,不仅牙齿,单纯身上的一片鳞片,都是致命。

    这就是陆羽的枪。

    枪只一路,从无回转。

    枪出便是生死,枪回便是死生。

    长枪出,一战始,长枪回,一战终。

    慢慢沙场之上,只一人独活,只一枪独立!

    花千树的枪却不同。

    就像他的名。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一枪,便是千树,一枪,便是星雨。

    漫天云抵!

    陆羽的枪,简单,直接。

    花千树的枪,极尽华丽。

    陆羽的枪,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

    花千树的枪,却横扫万军!

    兴许见过了花千树的枪,陆羽会决定这辈子都不需要用枪了,一旦某种技艺陆羽不能称王,他就不会用。

    此时花千树的枪,便是王。

    “怎么……会这么强?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恶魔也会恐惧。

    在他们见到魔王的时候。

    花千树一路前行,尸骸遍地,不,大部分尸骸都在天上,击飞出去,等花千树横穿数十仗,依然没有落下。

    先天圣阶的花千树并不可怕。

    枪王的他,才可怕。

    一路拼杀,一路绞杀。

    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花千树便已经冲进城门。

    越过了城门,过来堵截的人便不多了。

    没了堵截的人,追击的人便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为没有人能追上花千树胯下的马。

    枪王的马,必定不能是平凡的马。

    因为平凡的马会在花千树施展第一枪的时候,就会爆体身亡。

    这匹马却不同。

    花千树之所以是枪王,也因为胯下有这匹能配得上枪王的马。

    三十种荒兽,总计两万,置于空谷之中,三月期限,无所喂食,任由其自相残杀。

    最终活下来的只有这一匹,看起来高大威猛,颇为神骏的马。

    但终究是马,终究是看起来神骏罢了。

    没人能想到它是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活下来的。

    但这并不影响花千树直接选择了它。

    为了这匹马,花千树还专门向陆羽讨要过一本功法,一本只有马匹兽类才能练就的功法。

    唯有它成功了。

    之后好吃好喝侍候着,更拼尽生死磨练着。

    直到现在,才第一次离开都城,第一跟随花千树闯荡天涯。

    这是花千树的马,枪王的马。

    一匹冲进蓉城,没有任何人能够撵上,没有带一丝伤痕的马。

    孤马神骏,荒草天涯。

    花千树很自然的给它取名为,孤涯。

    一路疾行,顷刻间,孤涯驮着花千树,就到了那红色水晶的面前。

    花千树自然不知道之前那场浩劫发生在哪里,偌大的蓉城,他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寻找陆羽的尸体。

    但就是直觉。

    他顺着最残破的道路,顺着最悲哀的废墟,一路前行。

    他知道那里的终点,就肯定是陆羽创造的神迹。

    果然。

    一袭水晶,穿云遮日,横断在花千树的面前,如同巍峨高山,让他无从逾越,只能停下脚步,呆呆的仰起头,看着那里。

    白光一闪,没有路线,仅仅是一闪,在花千树的面前。不日东来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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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近废弃的蓉城让不日东来只有愤恨。

    民众的恐惧让不日东来后悔。

    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他还是会杀掉陆羽,只不过要选择换一个地方。在这里,自己的大本营,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心中愤怒,自然对突如其来的入侵者,没有任何好感。

    起手便想杀戮,但他是文明人,是神阶修为的人,是一个还没有变得那么疯狂的人。

    所以他问了。

    “你……是谁?来……做什么?”

    花千树抬起了头,看了不日东来一眼,却收起了枪,下了马。

    空着双手指了指红色水晶中间的隐约人影,轻声说道:“这个臭小子说过,这个问题表面上很简单,但实际上却是最复杂的那个,从古至今,也没有人能正确的回答出这个问题,兴许有,但绝对不是人,只能是神。我不是神,我回答不了,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我之前的想法,只是想要带走这里面的尸体,带走这块巨大的水晶,让它耸立在大玉国的境内,供万人瞻仰,但此刻……我却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这么做了。”

    不日东来一愣,忍不住问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