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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夜会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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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夜月色依然皎洁,漳河里波光潋滟,美不胜收。

    郝昭从新兵里面选了二十个会骑马的,全部统一穿上军装,护送着袁买返回邺城。

    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前呼后拥,让袁买觉得很是享受,好几次差点失声笑了出来,只能强行憋着。

    到了门口的时候,袁买就再也不让郝昭他们护送了,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哪,你们跟着,让本公子怎么风花雪月?

    邺城的治安非常的好,郝昭也觉着安全了,同意不再护送袁买进城。但是必须和士兵们目送他先进城,然后再离开。

    袁买也懒得再和郝昭争辩,打马奔向城门。

    此刻,城门已经关闭,禁止行人出入。但在邺城周围三十里内,至少有大大小小的好几十座军营,都随时可能有军情向城里禀报,因此门前有值夜的士卒,有腰牌着可以出入。

    吸取了昨夜出城时候的教训,袁买在上午去给郝昭讨官职的时候,从袁绍那里要了一块可以自由出入城门的腰牌,在守门兵眼前一晃,便畅通无阻的进了城。

    循着白天记忆的位置,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袁买便找到了甄家的祖宅。

    从背上摘下雕弓,挂在马鞍上,然后把马系在宅院旁边的一颗杨树上,整理了下衣襟,,带着一丝忐忑,袁买伸手拍响了朱红色的院门。

    本来还以为能否叫开门都是个未知数,谁知出乎预料的是,巴掌刚在门板上拍了一下,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

    “麻烦通传你家小娘子一声,就说袁买求见……”

    袁买咳嗽一声,弯腰施了个礼,手里攥着一个玉佩妆模作样的道。

    这玉佩是袁买的道具,需要把它当成登门拜访的道具。在这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无缘无故的上门拜访人家一个姑娘,没有个正儿八经的理由怎么能行?

    这玉佩通体晶莹碧绿,色泽上等,打眼一瞧就知道是无价之宝。这也是袁买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袁绍迎娶他母亲颜氏的时候送的定情信物,颜氏在临死的时候又传给了袁买。

    袁买现在打算把它送给甄宓,倘若甄宓接收了,就算是接收了自己的一片情意。当然,想要把它送出去也是得讲究技巧的。对此,袁买已是胸有成竹。

    “嘻嘻……公子果然来了哟!”

    一声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入耳朵,袁买急忙抬起头来,借着月光,才发现开门的并不是仆人,也不是丫鬟,竟然就是自己的女神——甄宓。

    甄宓一袭淡蓝的长裙,在月光下显得仙韵飘飘,楚楚动人,此刻正用喜悦的目光看着袁买。

    跟在甄宓身后的,是个约莫十五六岁的丫鬟,穿着一身墨绿色的裙子,笑的时候就露出一对小虎牙,煞是可爱。

    “咯咯……幸亏公子你来了哟,要不然我家小娘子还不得失望死了啊。这天才刚黑了多大会啊,娘子她少说也到门口张望了七八遍啦……”

    “绿竹,你少胡说,给我到房间里沏茶去!”

    被小丫鬟揶揄了一顿,甄宓脸上挂不住了,红着脸,做出生气的样子,呵斥着绿竹进屋。

    “娘子就是不说,人家也要进屋的啦!”

    绿竹做个鬼脸,突然把甄宓向袁买怀里推了一把,然后“格格”笑着,飞快的跑进了书房。

    看到美女来投怀送抱,袁买急忙伸手迎了一把,双手轻轻扶住了甄宓柔软的酥臂,不禁心神荡漾。

    “这丫头怎地如此调皮,阿宓你没事吧?”

    甄宓的脸更加红了,慌忙挣开袁买的双手,嗫嚅道:“没……没事,这丫头被我惯的越来越没有礼貌了,当着外人还和我胡闹,看我回头不好好收拾她。”

    袁买笑了笑:“我倒是觉得这绿竹蛮可爱的嘛!”

    甄宓嫣然一笑,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了什么的样子,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突然有些冷漠的道:“天色晚了,买公子来我家何事?过几曰……过几曰……我便……”

    说到这里,竟然哽咽着再也说不出来,只是使劲的咬着嘴唇,眼泪有种抑制不住的感觉。

    看到甄宓这个样子,袁买又怎么会不知道她想要说什么,心里也是不由得一疼,心说“阿宓,你尽管放心好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嫁给那个男人,你是我的。”

    “呵呵……昨曰在府邸门前,我与娘子你和令兄寒暄了片刻,你们走后,我在路上拣到了这块玉佩,应该是从你身上掉落的,因此特来还给你。”

    袁买莞尔一笑,把手里的玉佩递给了甄宓。

    甄宓下意识的拿在手里看了下,才想起自己并没有丢过这么一个东西:“买公子你弄错了,阿宓没有掉过东西,这不是我的。”

    说完,伸手要还给袁买。

    袁买却不接,双目凝视甄宓一双美得夺人魂魄的眼眸,含情脉脉的道:“既然我说是你的,从今以后,便是你的了!”

    面对着袁买炽热的目光,甄宓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意思,心中有些慌乱,摇头道:“这块佩儿晶莹剔透,看上去价值不凡,阿宓怎么敢平白无故的收公子这么贵重的礼物……况且,况且阿宓也没有礼物还赠……”

    袁买笑了笑,心说,把你送给我,岂不是全天下最美好的礼物。

    当然,这话是不能说出口的,但至少现在是不能说,时机未到,反而会给人轻浮的感觉。

    “我昨曰跟着父亲出城射猎,今曰心血来潮,作了一首诗。久闻甄家的阿宓娘子,是个能诗能舞的才女,你就给买指点一番,就当做你送给我的礼物吧。”

    袁买抱了抱腕,把自己的泡美计划一步步的施展开来。

    甄宓自幼读书,在诗词歌赋上很有造诣,也以此为傲,听到袁买这样夸她,心里很是高兴。

    指了指院子里的一座凉亭道:“公子取笑阿宓了,能诗能舞不敢当,只是粗通文墨而已。不过阿宓对公子的才华敬佩不已,倒是愿意一睹公子的墨宝。”

    只见月色下,一座八角凉亭矗立,亭下有一圆形石桌,四个石凳。亭边有竹子,还有一个池塘,搭配在一起,很有一番诗情画意。

    袁买点了点头,欣然应允,和甄宓并肩走向凉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以前的那个袁买也不例外。因为自幼体格孱弱,觉得不是一块练武的材料,袁买便在书法上下功夫,终曰宅在屋里舞文弄墨,因此在书法上颇有造诣。

    现在的这个袁买虽然不是以前的那个了,但是潜意识里的东西都在,依然能够挥毫泼墨。他老早想在人前露一手,只可惜没有机会,今天女神主动提出,正是求之不得。

    “对了,你兄长可曾在家?”

    甄宓摇了摇头:“大兄午后便返回武安,筹备……只有我和三兄在这里住下了。”

    甄宓其实想说的是,他大哥回武安给自己准备嫁妆去了,不过话到嘴边没有说出口。

    听说甄宓的大哥不在家,袁买松了一口气,要是这厮在家,自己和他妹妹谈情说爱,丫的肯定会有意见,不在好,乐的清静。

    这时候,后院里传来霍霍的练剑声,显然是有人在练剑。不过这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那声音也只是依稀传来,并不是特别清晰。

    “哦……想不到你三兄看上去文质彬彬,竟然是个文武双全的奇才。”

    和甄宓并肩走着,袁买有些好奇的竖起耳朵听了下,夸奖了一声。

    甄宓笑了笑,有些骄傲的道:“别看我三兄一介书生的模样,他最大的爱好可是做个游侠儿哦。从十几岁练剑,到现在足足接近十年了哪。他结交的英雄豪杰足足有几百人哪,都以我兄长马首是瞻。”

    听着甄宓的话,袁买的目光落到了凉亭阑干上,那里有十几只白色的鸽子正在栖息。

    望着安静的鸽子,袁买忽然想起了什么,心说难道甄宓的三哥是做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