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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要在临界呆三个月,让人有些心急,可是纳兰哲知道,无论猫叔说什么,做什么,总是为他好,去就不多想了。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第一目标就是调养好身体,然后去找那第一个人——十字城著名杀手组织的头目,人称“”的青山幽!
之所以选他做第一个人,原因很简单,因为十字城就在眼前。
有关刺杀大姐水云羞的“蝴蝶行动”,纳兰哲没有跟猫叔说,也不准备说,因为要对付那些人,着实太难了,光想一想那些人的强大,心里都止不住的害怕,这是一种深沉的痛苦。
纳兰哲深知人多力量大,可是,他已经决定自己去做这件事,不管能做到哪一步,他都不想把别人牵扯进来,因为他真的在乎那些人。
如果因为报仇,有可能让他们受伤害,那宁愿他们不知道。
纳兰哲想,也许不知道,也是件好事,正如大姐所希望的那样,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下去吧。
这份痛苦,这份责任,由我一人来承担!
这时候的纳兰哲,眉头深蹙,一双漆黑的眼眸中,似乎有一个无尽的漩涡,能够把一切与之对视的人吞噬。
偶尔,纳兰哲也想过,算了,就这么算了吧。
大姐临死前,对他说的话,他一字都不曾忘却,大姐不要他报仇,只要他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可是,大姐,当初要不是为了救我,以你的能力,又怎么会轻易地被杀害。
替你报仇,就是小哲活着的最大意义,没有之一。
想着那本领高强的十二个人,虽然有十个人他还不知道是谁,但纳兰哲已然没有了往日的恐惧和愤怒,他很平静。
甚至,纳兰哲觉得自己应该感谢这十二个人,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他才能坚强地活到现在。
目前已知的凶手有青山幽和血滴子,其它十个人是谁呢,那个代号“蝙蝠”的幕后主使又是谁?
纳兰哲不知道,但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知道的,所以他不急。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现在,他要开始新的征途了。
让一切随风去,让一切无痕迹。
……
猫叔把纳兰哲安排在了隔壁的房间,除了吃饭睡觉,俩人都在一块聊天,时间过得轻松而愉快。
纳兰哲吃了猫叔特别调配的魂药,明显感觉身体好了许多,手脚不再那么冰凉了。
可是猫叔说,这些远远不够,有好几样珍贵的药材只有在月中的拍卖场才有得卖,所以还需要等几天。
至于凝魂丸,四年前虽然明知纳兰哲已死,但猫叔还是配制了出来,想不到竟然还真的能派上用场……不过现在纳兰哲身体虚弱,需要等到寒性驱尽才能服用。
纳兰哲倒无妨,难得有几天放松的时光,每天吃喝睡,活得比猪还要滋润。可是猪还要出笼跑跑呢,纳兰哲也终于闲不住了。
走出九楼居,纳兰哲伸个大大的懒腰,千雪留给猫叔玩了,他们爷俩似乎很投缘,千雪也喜欢吃猫叔做的东西。
早晨的空气清新而自然,纳兰哲望着远处红红的太阳,有种莫明其妙的恍惚感,如果不是看到自己长长的头发和满是伤痕的手背,他几乎以为还是四年前。
拐几个弯,纳兰哲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反正哪里都是人。
水云大会是水云大陆上十年一届的盛会,也吸引了大量的人前往帝都水云间,而临界是唯一入口。出了临界,再过几座城,就是水云间了。
不知道是不是在洞底呆习惯了,纳兰哲一下子不是很习惯身边有很多人,于是专门挑人少的地方走。一个店挨着一个店的瞎逛,他觉着什么都新鲜。
逛了一家服装店,进去以后发现所有的武者服,都没自己身上这件料子好,款式新,不由得想起紫泽兰来,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也许正在去往水云间的路上呢,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
比起紫泽兰,他更想见梨丫头,这时候纳兰哲才发现,她们两个丫头在脾气上挺像的。不过,紫泽兰顶多是个爱撒娇哭鼻子的刁蛮小姐,而水云梨却是野蛮不讲理的女汉子了。
如果用猫来形容,紫泽兰是只偶尔胡闹,但性情乖巧的蓝色折耳猫,而水云梨不用问,肯定是爪牙尖利的狂暴山猫。
大概因为纳兰哲穿的这身价格不菲,所以服装店的老板娘以为遇上了有钱人,甚是热情,极力夸赞纳兰哲身材好,这套也适合他,那套也适合他,似乎她家的衣服都是为纳兰哲定做的。
纳兰哲消受不了这份热情,尴尬地拒绝了老板娘,灰溜溜地走了出去,老板娘见生意跑了,气不打一处来,用纳兰哲刚刚能听见的微小声音说:“哼,装什么有钱人,没钱还买衣服。”
纳兰哲想老板娘说的倒也不是没道理,他出来时确实没带多少钱,连紫泽兰送他的钱盒子都留在了屋里,只随手拿了两个金币塞在武者服的兜里,因为猫叔说最近小偷多,以免被人盯上。
小偷,纳兰哲自然是不怕的,可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虽然正处在血气方刚的年龄,但他的心态已经像老掉牙快圆寂的和尚了。
呃……也许还是个花和尚。
“天仙居?”纳兰哲抬头看看大牌子,心想不就是那种地方么,还起这么个高雅的名字,他倒没有进去的**,只是刚巧路过了,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毕竟是年轻人嘛。
同别的地方不同,临界的**白天都营业的,可见其业务繁忙。
做这行的人,眼睛一般都毒,果不然一名浓妆艳抹的小姐看见了纳兰哲这身打扮,像见了蜜的苍蝇飞了过来,走近了才停住,她看见了纳兰哲脸上的十字疤痕,吓了一跳,但做这行的只有一条准则:有钱就是客,只要给钱,哪怕来头狗熊,都给你伺候舒服了。
纳兰哲见那小姐抹了厚厚一层脂粉,人未到,先飘来一阵香风,那味道刺鼻的很,拔腿就走。
小姐自然本着不放过一个客人的想法,饱含诚意地追上来,纳兰哲顿时感觉头大,不由加快脚步,跑掉了。
“跑什么呀!”小姐看着纳兰哲的背影,遗憾地抛个幽怨地眼神。
不知道是不是跑得太快,纳兰哲感觉心通通地跳着,微微有些燥动。也不知道这是哪里,纳兰哲看看四周,忽然听见一声响亮地——“救命啊!”
“救命啊!”
纳兰哲顺着声音扭头一看,只见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有两个壮汉竟然强抢一名纤弱女孩!
“岂有此理!”纳兰哲小声怒骂一句,转身离开。当然,他不是想逃跑,而是去找砖头。
“救命啊!”
女孩看到纳兰哲,像溺水的人找到了救命的木板一样,不顾跑掉的鞋子,冲了过来。
女孩身后,两名壮汉气势汹汹地追过来。
“大哥,救救我,他们要……欺负我。”女孩的表情因为紧张害怕而变得有些扭曲。
纳兰哲自然是看不惯这种事的,可是这临界藏龙卧虎,万一遇上自己对付不了的强人怎么办,而且猫叔说,临界每一片都有不同的大哥,在人家的地盘上生事,貌似不太好,可是这情况,不帮也不行。
“喂,小子,识相的快点离开,否则——”
一个壮汉说了半句话,剩下的半句,自然是留给纳兰哲自行想象了。
“呃……大哥,你看这妹子还这么小,看起来也没什么钱,也挺可怜的,就高抬贵手放她一马吧。”纳兰哲赔个笑脸,好生说话。
“没钱可不行!”壮汉不鸟纳兰哲,接着说,“没钱就跟哥哥回房间耍耍,要耍得高兴了,说不定还倒赏两个钱,嘿嘿。”
后面这句话,壮汉是看着女孩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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