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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匠戚洪光最近有些郁卒,因为一头猪。
他活到今年三十有六,杀猪生涯一十有九,杀了小半辈子猪,对猪的习性不说精通也算熟透,猪这种生物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及撒丫子乱跑还能有什么?谁要同他说猪智商高,他就跟谁急。
可是这头猪,忒特么不像猪。譬如现在。
“吃饭!”
戚洪光舀了一大勺猪食盛在狗碗里,红薯菜叶子和着剩饭,搁哪头猪眼里都是一顿美餐,偏偏这猪蹄叉一推,脑袋一扭,不屑一顿,眼里居然露出嫌弃的眼神。
被一头猪嫌弃?戚洪光怀疑自己得了白内障。
“怎么不吃啊?”媳妇阳琼英疑惑道。
“谁晓得。”他没好气。
“算了,可能是腿上的烧伤正痛着它不想吃东西吧。就那样搁着吧,我们先吃饭。”
一家人走向饭桌,闻着飘来的饭菜香,这回轮到庄轶郁卒了。
他发誓他现在饿得可以吞下一条蟒蛇,红薯菜叶子加剩饭也凑和了,但你别一勺子堆狗碗里啊,那狗碗边上全是晶亮的狗口水你要我怎么吃得下去?
杀猪匠一家吃得正香,连刚溺水受了惊吓的熊孩子戚磊都化惊恐为食量,大口塞着熏腊肉,吃得满嘴流油。庄轶觉得这样一直打哑谜最终挨饿的还是自己,既然口不能言,手……还是别写为妙,他站起来,走过去,直立起后腿,前爪搭在了饭桌上。
“哼唧哼唧。”嘴对着肉和菜,发出哼哼声。
“还以为它不吃呢,搞了半天还是饿了。”阳琼英笑道。
戚洪光拿来狗碗:“喏,吃。”
庄轶瞅都没瞅,眼睛继续瞪着饭桌上的菜。
戚洪光以为这猪没看见,端起狗碗在庄轶面前晃了晃,放回饭桌下方。
庄轶一蹄叉踢开狗碗,继续对着肉菜哼唧。
“哎你吃不吃啊!”戚洪光有些不耐烦了,一把抹开庄轶的猪爪。
他嗷的!庄轶撑起来一蹄子掀了戚洪光的饭碗。
戚洪光毛了:“这猪到底要干啥!成心搞乱是吧?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
“哼唧哼唧!”庄轶前爪拍着饭桌,震得瓷碗叮噔响。
阳琼英似乎明白了点什么,找了个干净的大盆,盛了大白米饭和腊肉青菜。
“你干啥呢?”戚洪光莫名。
“喂猪啊。”
“那不有猪食嘛?”
“你没瞧见它不吃啊,它估计想吃咱桌上的东西。”
戚洪光瞪大眼望着自己老婆,他想问老婆脑袋是不是被雷劈过,但不敢问出口。
可是有怂爹就有熊儿子。
“妈妈你脑壳被雷劈啦?”
阳琼英一个眼刀杀过来,戚磊赶紧低头认真嚼肉。
阳琼英盛了一盆饭菜又盛了一盆汤放在桌脚,庄轶也没奢望现在这副德性还能在人桌上吃饭,就这样他已经很满足了。为了表明自己的坚定立场,他爪子推开狗碗,屁股朝向戚洪光,欢快地开吃。
戚洪光傻眼了,尤其是看到这头肥猪大嚼腊肉的时候。
“猪也吃肉?!”
“猪是杂食动物嘛。”
“可那是猪肉!”
阳琼英一愣,庄轶也一停。以人的灵魂而言,吃猪肉的确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他又不是伊斯兰教徒,可是顶着副猪身体就委实有些奇怪了,这不是吃同类吗?
不过犹豫只有几秒,立马败给了食欲:管他呢,老子又不是猪。
戚洪光揉了揉眼睛,他刚刚看到一头猪露出了思考的表情,这猪听得懂人话?
深山冬夜,虫叫树响,夜风吹来瘆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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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轶自认自己是个大度的人,可是变成了猪,似乎就有了些小脾气。
做人的时候顾虑太多,不管别人怎么挑衅,总是一笑而过,说的好听点叫老好人,说得难听点叫怂包。其实曾经也混过,出车祸经历了生死别离,再看着老妈因伤心与劳累苦出来的白发,他便收敛了脾气。只要不见天惹事害老妈操心,怂包又怎样?
车祸害他残了右腿,倒没有缺骨少肉,就是失去了知觉。按理说没有谁会同一个杵拐杖的残废过不去,可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他“金盆洗了手”,昔日的仇家小伙伴却没打算放过他,成天堵在他放学路上揍他,他咬紧牙关不还手,最多说句别打脸别让我妈看见。揍人像揍一团棉花,时间久了谁都觉无趣,他的日子终于恢复清静。
后来离开家乡上大学,他的性格渐渐变得同身材一样圆润,整天乐呵呵的,常有同学取笑他是尊“弥勒佛”,称他“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他总是笑笑,他曾经的绰号也是“弥勒”,不过是“笑杀弥勒”,略显中二,但却传神。他揍人总是笑着揍,被揍的本来就已经很害怕了,你再作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吓人家,何必。
不过他自认笑得和蔼亲切,围观众觉得他笑得煞气冷血,那又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利波特”的故事。
现在成了猪,人都没法做了,顾虑统统见鬼去,猪行猪步,管人怎么想。对于戚家寨众的种种惊诧目光,他丝毫不在意,人吃什么他吃什么,要睡棉絮褥子不睡地,每天听着闹铃响起床,绕着戚家寨跑上一圈甩肥膘,摸头摸背可以,摸肚子一回警告二回翻脸三回直接尥蹶子,女的抱可以,男的给我闪远点,老子是公猪不搅基。
在戚家他就亲近阳琼英,阳琼英是个性格豪爽雷厉风行的女人,接受新事物快,喜欢就是喜欢烦就是烦,说话直白不留情面但却是刀子嘴豆腐心,他总会在这个女人身上看到丝缕自己老妈的影子,亲切,温馨,想念。
杀猪匠戚洪光呢,也还好,虽然总同兄弟戚大山一起看着他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但彼比井水不犯河水,你不惹我我不犯你。
不过熊孩子小魔星就烦人了。
一个熊孩子还能惹不起躲得起,一窝熊孩子简直防不胜防。他每天出去跑步总要接受几轮雪球洗礼,有时是石块,饶是他皮糙肉厚也经不住,常被打得左一块血肿右一块淤青。
熊孩子头头自然是戚磊,这小魔星对于庄轶是他救命恩猪这件事从来没有表现出丁点谢意,反倒充满了无比的仇恨。他召集戚家寨熊孩子军团发出的檄文是这样说的:
“这头死肥猪老抢我肉吃!我妈妈好不容易过年回一趟家,就因为这头死肥猪,陪我的时间都少了!”
最后一句话是点燃怒火、引发群众斗志的关键。
戚家寨坐落在群峰连绵的戚岳山里,虽然有一条公路通往外面,但仍不算交通便利。寨里约七成的年轻人都在外打工,一年最多回来一次,于是寨里就有了不少留守儿童。
戚磊还算幸福,他爸还留在寨里,熊孩子军团里大多数孩子爸妈都不在身边,对于一年中唯有那么十几天爸妈相陪的日子都非常珍惜。设身处地一想,好不容易能够同爸爸妈妈一起,却被一头猪截了胡,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故而折腾起庄轶来格外卖力。
戚家寨的大人们见着也不阻止,反倒在旁揣着手笑看热闹,偶尔也会砸几把雪球。对于杀猪匠家里养了头大肥猪当宠物的事,大家清一色当笑话看,还有不少人仍将庄轶看作猪妖,眼里充满敌意,比如还是老丢鸡丢鸭的鸡鸭场主人马华。
唯独阳琼英会责骂制止。阳琼英知道自家儿子同自家猪处不拢,却不明白深层次原因,偏偏戚磊这小子在外人面前可以大聊特聊自己有多爱妈妈,在亲妈面前啥贴心话都说不出,所以在阳琼英眼里,儿子就一个字——熊。
阳琼英一直在南部沿海城市打工,虽然背井离乡,但报酬算丰,为了儿子也就忍了。她这次回家本来准备待上一个月就返回,可是见儿子熊成这样,她犹豫了,打算就近找点活干,多空些时间出来陪儿子。
儿子养出来是个混蛋,钱再多也没用。
庄轶在院坝里四脚朝天晒肚皮,阳琼英就坐在椅子上边给戚磊织毛衣边叨叨这些打算。阳琼英手很巧,织毛衣速度飞快,庄轶又想起了老妈,想起虽然家境不好但从来没有缺过的潮款新毛衣,那全是老妈一针一线织出来的。
他这次变成了猪,吃好喝好玩好,没其他担忧,唯只担心老妈。几年前的那场车祸,老爸坠入河中,至今生死不明,他又落下残疾,行动不便,老妈一肩挑起这个家,一天干三份工,四处借钱,供他治病供他读书。好不容易走出伤痛,他也如愿考上大学,却又患上这怪病。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魂穿之后见到老妈的样子,本就花白的头发几近枯泽,眼圈发黑脸颊凹陷骨瘦如柴,中年失夫又几近丧子的悲痛将这个不过四十几岁的妇人折磨成了六七十的老太。他甚少哭,记事以来老爸坠河失踪是一次,这一回,他抱着老妈嚎啕大哭。
他不清楚自己的怪病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有预感还会再度发生,他一遍遍告诉老妈自己只是睡着了不会死不会离开她要她别担心,老妈嘴上应着不担心,但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一昏就像植物人般不吃不喝数月,怎么可能不担心?
得赶紧吸收魂核修复灵体黑斑回去。
魂核的具体位置他已经查找到了,绕着戚家寨溜圈时,经过寨东头附近,魂核气息格外强烈,那里只住着一户——要烧他成灰沫撒进远山湖的贺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