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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学院地处飘渺帝国最南端的芝川城境内,距翔阳城足有二百万里!以普通马匹日行八百里计算,需要整整七年!
要是依靠马匹跋涉,如期赶到飘渺学院显然不可能。经过询问,叶岑宇得知在飘渺帝国除了大型的跨国传送阵之外,各大城市之间也有小型的传送阵。不巧的是翔阳城并没有传送阵。
想要快速到达芝川,只有骑马赶到沂安城或者汩罗城,利用城市传送阵瞬间便可到达。
叶岑宇曾答应过燕浩俊三年后到沂安城找他,如今才不过几日,如果贸然前往被燕浩俊发现恐怕误会,要是燕浩俊死皮赖脸的讨要储物戒,叶岑宇还真不好意拒绝。经过深思熟虑,叶岑宇决定前往汩罗城!
叶岑宇在翔阳城购买了些日用品和食物,前往商行兑换了一些小额的玄晶,接着在马市挑选一匹最好的马后,寻了一间客栈住了一晚。
翌日清晨,叶岑宇便离开了翔阳城,向着汩罗城方向疾驰而去。
叶岑宇跨马日夜兼程急行了七日,来到了一处集镇,名曰醴陵镇。
醴陵地处呀色里大沙漠的边缘,受特有的气候影响,整个集镇终日尘土飞扬,狂风肆虐,目力所及区域均是灰蒙蒙的天空。
叶岑宇骑着马,在集市缓缓而行,眼观四周清一色的沙土建筑,与沿途秀丽的景色太过反差,不禁微微皱了皱眉。
一阵狂风乍起,带着呜呜之声,迎面扑来,叶岑宇赶紧下马,牵着马来到一间酒馆,刚到门口,伙计便热情的上前招呼道。
“客官,外面风大,快里面请。”
叶岑宇将马缰绳递给伙计,嘱咐备些上好的饲料,好生喂养。
伙计手脚麻利的将马牵到了后院。叶岑宇掀开遮沙帘走进酒馆内,寻了个空桌坐了下来。
酒馆内食客很少,从穿着上看,粗布衣衫,满是污迹,发髻之上灰白一片,应该都是本地人。
跑堂伙计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毛巾将叶岑宇桌上浮尘擦净问道。
“客官,要些什么吃食?”
“随便来几样小菜,再拿壶酒。”
跑堂伙计将毛巾往身后一搭说道:“好咧,客官,请稍等片刻。”
说完,一路小跑上菜去了。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跑堂伙计端着两盘菜和一壶酒,来到叶岑宇桌前,轻轻将酒菜放在桌上。
“客官,请慢用。”
叶岑宇一把抓住正想离开的伙计的胳膊问道。
“小哥,我想问一下,前往汩罗城必须经过前方的沙漠吗?”
叶岑宇知道沙漠中气候恶劣,要是有其他途径,他倒不想进入沙漠。
“客官,呀色里大沙漠是通往汩罗城的捷径,客官要是不赶时间的话,倒是可以不经过呀色里大沙漠。”
伙计边回答,边给叶岑宇斟了一碗酒。
“那要是不经过呀色里大沙漠需要多长时间?”
伙计思忖了片刻道:“恩,呀色里大沙漠两头宽,中间窄,绕过去的话恐怕需要半年时间。”
“半年!”叶岑宇端起酒碗浅浅喝了一口,心道:“半年时间别说不能如期赶到飘渺学院,恐怕马都会活活累死。”
“不知穿越呀色里大沙漠大概需要多久?”
“要是天气晴好的情况下,一个月便可出去。”
“好,多谢小哥。”
叶岑宇放下酒碗,从怀中拿出专门在商行兑换出小额玄晶的钱袋,从里面拿出二百两下品玄晶递给伙计。
“诺,这些是赏你的。”
伙计一脸喜色的将玄晶揣进怀中。
“多谢客官打赏。”
也许是打赏了玄晶的关系,伙计明显的热情了许多,笑眯眯的问道。
“客官,你一定是外地人吧。”
叶岑宇微笑着点点头回答道:“不错,这里我第一次来。”
“呵呵,你要是一个人的话,小的倒是建议你不要独自前往呀色里大沙漠。”
叶岑宇不解的问道:“这是为何?”
“呀色里大沙漠毒虫甚多,独自一人没个照应,很是危险。而且要是不幸碰到沙尘暴的话,不死也会迷失方向的。”
“哦?”叶岑宇虽然不惧什么毒虫、沙尘暴,可是听伙计所言视乎有什么好的方法,不禁问道:“那依小哥所言,我该怎么办?”
“醴陵镇每日都会有几波商队进入呀色里大沙漠,依小的看,你可以跟随商队一同前往,商队里物资齐全,均有熟悉呀色里大沙漠的向导。想来要安全的多。”
“呵呵,多谢小哥。”
“还有客官,进入沙漠,你的马就不需要了,你可以花些玄晶寄养在本店,也可以直接卖给本店。”
伙计狡黠的笑了笑:“嘿嘿,当然要是卖给小店的话价钱要低得多了。”
叶岑宇笑着拍了拍伙计的肩膀说道:“哈哈,好吧,马我就不要了,抵这顿饭钱吧。”
一匹马的价值远远不止一顿饭钱,伙计岂不知晓,不过他倒是个实诚之人赶紧说道:“客官,这可使不得,这些酒菜不过几十两下品玄晶,岂能比上一匹马的价钱。”
叶岑宇摆了摆手说道:“我也不缺那点钱,权当打赏给你吧。”
“多谢,多谢客官。”
伙计心里那个美,给叶岑宇连连鞠了几个躬,转身离去。不到片刻,便又端上来了几盘好菜。
叶岑宇自然知道伙计的意图,便欣然接受了。
吃完酒菜,叶岑宇询问了伙计商队集结的地点后,出了酒馆。
叶岑宇深知沙漠中最缺的便是水源,所以特意找了个店铺购买了十个大木桶,遣伙计将木桶拖到一处水井边,给了些赏钱,打发走伙计后,叶岑宇趁着没人便将十个木桶全部灌满饮水,放进了玉扳指内。然后步行向着商队集合地点走去。
商队集合地点十分热闹,衣着各异的商人和随从正和向导们讨价还价,几百只马驮伏在地面懒洋洋的砸吧着嘴,大量货物集中在马驮周围散乱的摆放着。
一队珍珠玉米商队正在往马驮上摆放货物,准备开拔。
叶岑宇走到一位正在马驮上绑缚货物的随从面前,笑着问道:“小哥,请问,你们可是前往汩罗城的商队?”
随从一边绑缚货物一边说道:“是呀。”
“我可否与你们同行?”
“你想和我们同行?”随从停下手中活计,指了指商队前方说道:“这我可做不了主,管事的在前面,你去问问吧。”
“好的,谢谢小哥。”
叶岑宇经过足有三十匹马驮的商队来到前方,止步观察了一番。发现在一头雪白的马驮上端坐着一个妙龄少女。
少女一袭紫衣,外披一件紫色披风,脸上盖着一层朦朦胧胧的紫纱,头顶戴着一顶硕大的斗篷,斗篷四边飘扬着黑色的遮尘纱帘。面容无法看的清晰。不过从穿着上她应该是主事之人。
叶岑宇走到马驮旁问道:“请问姑娘,你可是商队的主事之人?”
少女低头看了一眼叶岑宇轻轻点点头。
“在下想前往汩罗城,独自一人进入沙漠恐有危险,不知姑娘可否让在下与你们同行?”
少女思忖了片刻,轻启玉唇说道:“好吧,出门在外,互相照应也是应该,不过商队雇的马驮没有多余,公子如想同行,自己购买一头马驮吧。商队一炷香之后出发,公子须快些。”
“好的,多谢姑娘。”
叶岑宇得到应允,一路小跑来到据商队集结处不远的马驮集市购买了一头灰色的健壮马驮。
马驮是沙漠中代步牲畜,高大肥硕,十分抗热耐饥渴,硕大的脚掌足有一尺,行走虽然缓慢,但是负重力极强,一头成年马驮背负千斤绰绰有余。
商队开拔在即,雇佣的向导在商队前向着沙漠方向叩拜了几下,然后口中念念有词,祈祷了一番。
做完仪式,向导上了马驮,带领着浩浩荡荡的商队走进了呀色里大沙漠。
叶岑宇骑着马驮不紧不慢的跟在商队后面,耳中听着向导唱着本地的歌谣,不禁自言自语道。
“呵呵,这一路倒也不孤单。”
马队前行了两个时辰,天便黑了下来。
在沙漠中跋涉,夜间比白日倒是更加方便一些。
虽是初春,白日里头顶烈日,炙热难当,夜晚前半夜因为沙子残留有温度,并不觉寒冷,后半夜气温严寒,加上人和牲畜均需要休息,一般不再赶路。
商队又行进了半个时辰,便停了下来,准备吃些饭食,休息片刻再行赶路。
三十一匹马驮分成三处营地,升上篝火,临时安顿了下来。
叶岑宇被邀请到主事的营地休息。
紫衣少女将斗篷取下,理了理散乱的秀发,接过随从递上来的水袋轻轻喝了几口。
叶岑宇虽然无法看清紫衣少女的面容,但是少女露出的双眸,如同两颗黑珍珠般明亮,叶岑宇猜想面纱之下定是一张绝世容颜。
叶岑宇坐在紫衣少女的身旁主动询问道。
“姑娘,在下叶岑宇,不知姑娘芳名可方便告知?”
“萧可。”紫衣少女两眼看着篝火跳跃的火焰回答道。
“呵呵,在下一直以为商人均是男子,没想到姑娘也是经商之人。”
“公子误会了,小女子并不是商人。”
“哦?”叶岑宇一阵哑然,问道:“那姑娘为何购买这么多珍珠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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