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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归人
第十二章归人
到了第二次考试早上,他那朝阳的房子,一如往昔,迎来了晨光,日光步入屋内。爬上床头,少年自带感光系统的麻利起身。换好衣服出来。
果然,桌子上已经放好了早餐。虽然都是就地取材,到也做的精细。
显然不是他这种只会把米和水放进锅中,加热至沸腾,然后观察反应的人,可以点品指摘的。
这几天的相处下来,优树对于这个借宿者,有了一些了解。
从他每天,有不知从哪来的衣服换上来看,他是一个奢靡的公子哥。
从他对于能够巧妙的应付各种打扫,有一些厨房小窍门,善于理财,他又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内助。
从他的可以无视隔壁大妈的体味,与她谈笑风生来看,他是精于事故人情的老人。
而此刻,他呆呆地望着天空的样子,他又是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
他简直就像一个,与象征着光明的**丝宅男主角对立的黑暗,一个完美到无可挑剔甚至最后还可以被完美洗白的反派宿敌。
优树烦躁的甩了甩头。这是什么结论?
当初,收留很有可能是奸细的他,只是作为保护同伴的烟雾弹罢了。带他去见老师,也是为了把一城之主的目光转移过来。
明明是初次见面,却知道他的名字。自己只是一个战斗力为5的准士兵,他与他素不相识,衣服跟平常的老百姓一样,没有可以标示身份的东西,更是谬论姓名。
更是奇怪的是,他叫自己优郎。四国的没有名和姓的差别,优树这个词只是一个代号罢了。所以他根本是不认识自己的。而且不是奸细。作为一个奸细的话,是不可能不事先对要潜入的国家做好调查的。
最后是他的眼睛,那双异于常人的彩色瞳孔,在自己迷迷糊糊答应收留他之后,就再也没有看到了。人的眼睛就算是基因突变什么,也不可能从彩色恢复正常吧。言不由衷?受控制?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被催眠了。
细思之下,他就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这个奇人带给老师。那个人从来不按常理出牌,总是会在危险,和更危险的之间,绝对会选择更危险同时可能是利益更大的一项。
三年的观察结果没有出错,见面之后,老师授意他收留监视他的动向,并且告诉他自己当初之所以会言不由衷的收留他,很大一部分是被一种名为“惑”的瞳术催眠了。
瞳术是比催眠高深的多的术法,同样旨在控制人心,甚至不用通过语言的力量,就可以使受术者失去心智,受控于施术者。这种术法可以通过眼神的对视,侵入内心,玩弄人性。是一种很可怕的术法。
瞳术有两种系别,一系为“凌”,男子习得,必须是精神力极强的人,才可以。目的是以自己的气场,压制敌人,使其心慌,可以侵入内心。
另一系为“惑”,女子或跨越性别界限超于人类的物种习得,以色伺人,以娇弱的外貌,使人放下戒备。同样是瞄准心灵的破绽入侵。
在自己的军事生涯中,就看见过有人中了瞳术,不问缘由的残杀身边好心问询同伴。从开始到自己真的下了杀心击中心脏,已经有三个企图上前制服他的同伴无辜丧命!
他是一个危险人物。必须被立刻制服!如果是别人遇到这种事的话,这样的反应才是正常的吧。
可是,当他描述到他的眼睛的时候,老师表情却变了,原本是严阵以待,如临大敌的眼中,甚至兴奋的火苗马上熄灭。蔷薇色的唇吐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终究还是回来了啊。”
当初犯下残酷的罪孽,为了掩饰而犯下更大的杀戮,一切的一切,终于还是要偿还的。
那一瞬间,他看见,一向是凌驾万物的青训城主人流露出混杂着惊惧,疲累愧疚,鄙夷。
终于自己猜想的监视的命令,变成了顺其自然。这个异乡人的身份比他想的要复杂的多,还好事情最后还是按照自己所想的方向进行了。
如今看来自己根本无法掌握他,让他成为靶子的结局很可能是自找麻烦。
不过依他的这个角色的人物设定,自己也不可能想个公事公办死板的舍管大妈,把人赶出去吧。总是会想到抓住他,然后套取敌国情报之类的程度。
公子斜倚在门边。身上是一件月白色的缎子做成衣服,执拗地追寻着天边的孤雁。念了好像是诗的东西。
?????诗很长,像是梦吃一样,声音几乎轻得听不见。
?????“归去复归去,故乡贫且安。”
长长的的念颂中,彵只听清这一句。吟诗人的目光没有任何的波动,像是从一个幻境跳到另一个梦境中,既然一切都是虚假,故乡自然于他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
他忘了,这个美到模糊时光的青年,还是比他多了些岁数,多了些历练,多了些所谓的“禁忌”,自然不是自己这种连外面的世界长什么样的小子可以轻易读懂的。
要是朝阳在就好了。诗歌一类的阅读题他最喜欢了。至少知道这首诗要表达的中心思想之类的。分析出这个人还是有弱点的。
国内的书本来就少,几乎是皇室和几个守城的近卫才有的。百姓几乎是不识字的。饶是他的老师,作为地方一霸也是力有未逮。直到现在他见到的教材,也只是一本《全唐诗》(……)。
“呀,你醒来了。救世主大人。”一直发呆的人儿终于从天上回到人间,微笑的向已经在收拾的少年打招呼。
晨曦映着青年风流倜傥的身子,有着一种可以使时光之河,停止倒流的美。
“先生能不能别老用这个梗。”少年接过优弥递过来的布包强笑道,已经不再去辩解他是不是救世主这个问题,反而是吐槽这个千篇一律的设定了。
“虽然是千篇一律的老梗了,但是经典得很啊。家徒四壁的抠脚大汉,被从天而降的使者选中,与朋友踏上了一段奇幻旅程,然后家财万贯,迎娶女神,权倾天下,名留青史。”
“这段东拼西凑的广告词是什么鬼?”优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滴。
“恩,是作者词穷了。”优弥习惯性的微笑,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将同居的人送到门口。
“先生看人生也太随便了吧。”优树忍不住抗议道。“人生要是可以这么解释的话,那些篇幅跟寿命严重不符的反派角色怎么办?”
“那就一直在片头曲,片尾曲里待机吧。”优弥无所谓地耸耸肩道。为优树将门打开
“恩,你已经来了。昨天睡得好吗?”优弥关切地问道。
优树出来一看,来人一副红色的头发,一副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睛,一副摇摇欲坠的身体。
“你还好吧。”优树上前去扶住他。探了探鼻息。还有气。身上没有伤口,应该不是什么被人袭击。
“我可能被外星人绑架了。身体被改造成螺丝刀什么的。”红发少年气若游丝,原本丝丝直立的头发也呈现萎靡的状态。
“恩?”优树一愣,面无表情弹了一下朝阳的额头醒醒。“该起床了。”
“是真的吗?那世界就危险了,救世主大人。”身后的优弥轻笑出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搬出了桌子和凳子,泡好了白水,正好整以暇的看着朝阳他们。
“你们叫我怎么吐槽?”一向处变不惊的少年,感到有些头大。
两人一唱一和,完全忘了考虑,躺在地上的人可能真的在死亡线上挣扎。
地上的“尸体”,尽了最后一点努力,稍微支起身子,扯了扯同伴的衣角。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真的,他们还说“要好好照顾我,无论成败,这个孩子都是光剑”。”
“好了,乖,这次考试结束我就给你买。”优树吃力的扶起少年,做着最后一点努力。想不通啊,自己怎么摊上怎么一个活宝。
“呼呼呼。”半个晚上的煎熬,撑到现在的少年终于睡死了过去。
“不是吧!”优树有些无奈,三年相处,他自然是知道,这家伙又熬夜备考,以至于精神力欠费停机了。
1,2,他在心里默念着,使劲换了一个比较省力的姿势。一面问道:
“先生,今天不出门吗?”
“不了。我想到处走走。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顺便跟邻居阿婆采一些菜。好厉害居然在这么贫瘠的土地,能长出植物。”
优树从朝阳的手臂里艰难的把头伸出来的时候,优弥已经收拾好东西,跟邻居阿婆一起向他挥手告别了。只留下“呀,你老公娶了你真是天大的福气啊。”的余音。
明明一个否认,就可以化解的误会。这个人,与人交往从来不曾交心啊。
另一系为“惑”,女子或跨越性别界限超于人类的物种习得。
脑海中飘过一行字,他觉得脑门上的黑线更甚。
从他入城到现在,也没有任何人质疑他的存在。老师那边也真的没有派人来。身在异乡却没有任何的不便。
简直就像是重返故居一样。
不对,要是这样的话,自己由他不知道四国的人推测,不就是错的吗?
不管了,还是先把身边这个人搬到考场再说吧。少年一步一步艰难移动着。